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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赡养(不是抚养啊)父母的问题上,做儿女的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不是权力)!所以,休谈权利的问题!
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在赡养父母的义务上是一样的!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以上是《婚姻法》关于儿女赡养父母的规定。依据该法规定,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必须赡养父母。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不考虑法律的规定,我们单单从儿女从小能够长大的角度上来讲,无论是儿子也好,也无论女儿也好都必须赡养父母!因为,儿女需要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说到这里有人会说,如果女儿赡养父母,是不是在父母遗产继承问题上也与儿子的权利一样?答案是肯定的!女儿与儿子一样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
点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这个继母已经照了你们这个家庭,风风雨雨几十年。而且是在你少年不懂事的时候她就在这个家里了,并且她用女人的善良慈祥,温柔大方,辛劳的操持着这个家。我觉得这个继母就是对这个家,对于你们这些孩子是有恩于你们的。假设说如果有一天,也就是说等到他们年老的时候,你父亲先于她而去,你们这些曾受人恩惠,被人抚养的继子和继女们,就应该履行赡养的义务,就应该承担照顾这位伟大的继母的生活。因为这是一种回报,更是一种感恩。这种现象在我们的社会当中是必然要弘扬和知识的,如果说作为继子女们。你们想逃避赡养老人的责任,你没想背信弃义做出那种不负责任的事情,我想实惠受到公众的批判,是会受到正义,人们对你们的唾骂的。对待这个老人,如今已经没有精力,没有那么多的精神头儿可以照顾自己照顾你们了,她老去了的时候,就是你们应该照顾他的时候。我记得我曾经就看过一条这样的新闻,有一户人家,她们家有一位老人,年轻的时候就作为保姆在这个家里扎下了根,一工作就是50多年过去了。如今孩子们都长大了,家中的父母也去世了,只剩下这个老保姆女孩子们在一起了,为了感恩这个老人对孩子们做出的那些事情。孩子们一直把老人当做自己的父母,从来也没舍得把老人送回农村,而是像孝敬自己的父母一样,一直为老人养老送终。这是一件充满正能量的是天下自古就有孝为先的道理,所以说尊老爱幼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因为我们小的时候,毕竟受人点滴的恩惠,我们要以与回报。这才是满满的人间正道正能量。
理智上讲,如果能力比孩子父亲差,这个女人没有能力也要养,觉得对孩子不负责。但是俗话说得好:宁愿跟着叫花子娘,也不要跟着当官的爹!女本柔弱,为母则刚!作为一个女人,我要说的是能力不行也要咬牙养,好好创作能力养。让自己强大起来,让自己的臂膀足够坚强,足够为孩子遮风挡雨。
应按照当时离婚协议书上是怎样协定的办,但男方也应该拿出钱来帮助孩成长是完全可以的,必定是你的亲生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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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对个人贷款购房、父母出资购房等出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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