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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6日,深圳一个穿着校服的小女孩坐在桌子旁边写作业。她的亲生母亲陈某穿着一身黑色的连衣裙,走到她身后。
接着,陈某伸出右手给了小女孩两个耳光。小女孩被打蒙了,但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陈某又掐着她的脖子,把她拽下来,狠狠地摔在地上。
小女孩摔在地上之后又爬了起来,好像没发生任何事情一样,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继续写作业。
屋内有一个扫把,陈某抄起那个扫把,先是打了几下小女孩的屁股,然后再打她的背部,又打了几下。
小女孩疼得很厉害,但她不敢哭,立马伸直了腰。她知道越哭,陈某就打得越厉害,所以她一声不吭地任由陈某暴打。
小女孩的哥哥坐在后面写作业,他默默地看着母亲打妹妹。
2018年9月27日,小女孩穿着一身校服坐在椅子上写作业。陈某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下身穿一条黑色的半身裙。
陈某的手拿着手机,坐在旁边看小女孩写作业。突然,她放下手机,立马左右手开弓,先是打了小女孩左边脸蛋,接着又打了右边脸蛋。
陈某打了小女孩两个耳光之后,还不解气,接着用右手连续打了小女孩两个耳光。
小女孩被打得眼冒金星,但是她没有哭,很淡定地坐在椅子上。紧接着陈某两个手一起抓着小女孩的头发,把她拽到地上。
小女孩从椅子上被拽下来,摔在地上。陈某仍然抓着她的头发仍然不放手。
陈某抓着小女孩的头发,用力猛晃她的头部,接着想把她提起来,但是提不起来。
陈某双手按着小女孩的头发,将她拖了几步,最后狠狠地把她摔在地上。
小女孩的头发已经被抓散了,后脑勺又重重地摔在地上。
小女孩忘了疼痛,马上坐了起来,然后站了起来,继续坐在凳子上面。她刚坐好,陈某又把她狠狠地推倒在地上。
陈某的力度很大,小女孩一下子失去了重心,整个人在椅子上摔下来。
小女孩还没来得及爬起来,陈某又立马走过去,朝她屁股踢了两脚。
小女孩挨了两脚之后,站了起来,坐在凳子上继续写作业。陈某指着小女孩,又开骂了。
陈某不停地骂,突然伸手按在小女孩的脸上,用力把她一推。小女孩没坐稳,再一次从凳子上摔在地上。
小女孩接着站了起来,绑好了头发,又继续写作业。但她都没开始写字,陈某又立马伸出右手,在她的左脸打了一个响亮的大耳光。
陈某打完,又指着小女孩开始骂了。
小女孩站在桌子旁边,看着陈某。
陈某拿起桌上的一支笔,把它掰断了,狠狠地扔到地上,然后又把小女孩的作业本揉成了一团,狠狠地扔在地上。
小女孩无辜地看着被揉成一团的作业本。
陈某还没有消气,又拿起了桌子上的课本,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坐了下来,指着地上有被自己揉成一团的作业,叫小女孩捡起来。
小女孩捡起一团的作业本,之后好好地把它整理好,然后又捡起了铅笔,再回到桌子旁边。
小女孩站在桌边,还没来得及坐下,陈某又拿起那张红色的椅子,狠狠地砸在小女孩的身上。
小女孩倒在地上,好一会才爬起来。
2018年10月20日,小女孩和哥哥正在饭桌上吃饭。因为哥哥长期见惯了父母打妹妹,所以无形之中,他也学会了父母的言传身教。
哥哥也对妹妹指指点点的,甚至也抽了她的脸蛋。当时只有他们两兄妹在饭桌旁,没有大人,所以小女孩敢还手了。
平时父母打小女孩的时候,小女孩不敢还手,也不敢哭。那次,哥哥欺负她的时候,她还手,推了一下哥哥,然后继续吃饭。
小男孩被妹妹挡了一下之后,他不依不饶的,又抓了妹妹的衣服,小女孩又打开了他的手。
这时候,穿着一身黑色衣服的陈某从厨房里端出来一条蒸鱼,她把鱼放在桌子上。哥哥看见陈某出来,他不敢弄妹妹了。在旁边很正经地吃着饭。
陈某坐在小女孩的对面,她夹起了一块好的鱼肉给儿子,然后又给自己夹了一块鱼肉。
陈某对儿子非常关心,好像在叫他多吃点鱼肉。而她对坐在自己对面的小女孩却不屑一顾的。
陈某给自己夹了一块鱼肉放在碗里,这时她很不耐烦地盯着小女孩,然后又在教训她。
陈某对着对面的小女孩骂个不停的,还向她摔了筷子。筷子砸在小女孩的身上,然后弹到了地上。
这时,陈某站起来,冲到小女孩身边,抓着小女孩的头发,直接把她从桌子上扯了下来。
阵某把小女孩拉到旁边,那时候小女孩是脸朝上,屁股朝下。陈某狠狠地抓着小女孩的头发来回晃了几下,然后一推,小女孩失去重心,扑在地上,双手双脚都着地。
小女孩挣扎着站起来,可她还没站稳,陈某又从后面踢了她一脚。
小女孩站了起来,看着还在发火的陈某。陈某又盯着小女孩,一直在骂。
小女孩又整理了一下头发之后,坐在凳子上面。陈某的筷子掉在地上,哥哥自觉地捡起筷子,拿去厨房洗干净。
陈某盯着小女孩,口里还在骂个不停。接着她返回座位,坐下,还没有开始吃饭,想了想又觉得不解气。
于是,她又立马冲到小女孩的面前,又给了小女孩一个响亮的耳光。
2018年10月19日,小女孩穿着一身长袖的校服和哥哥在家里,爸爸刘某一回家马上就给她两个耳光。
小女孩站在桌子旁边,面朝着刘某,然后刘某又正面给了她几个耳光。之后,他还不解气,又用扫把柄打了她几下。
小女孩后来坐在饭桌,和哥哥一起吃快餐。刘某敲了几下小女孩的头部,之后又打了她两个耳光,左边脸一个,右边脸一个。
事后,记者采访了小女孩的邻居。一个小男孩说他曾经看见小女孩在晾衣服,她的妈妈陈某走到她身旁,无缘无故地给了她几个耳光。
小女孩在家里被打已经成为了习惯,她被打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反正打完之后,她还是该干嘛就干嘛?
那个视频不到四分钟时间,记录了小女孩从2018年9月到2018年10月份被打的事情。
在那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小女孩有19天都被父母打了。
事件曝光之后,深圳妇联对小女孩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很多人都指责那对禽兽不如的父母,同时,也有很多人关心这段视频是怎么爆出来的?
据当地的居民说,刘某和陈某的性格是比较平和的。据刘某的同事说,他在工作当中是一个很热情的人,乐于助人,但是没想到他背后却是是一个如此残暴的父亲。
如果发布者不把这段视频曝光出来的话,我们真的不敢想象小女孩会一直被父母虐待到什么时候?
小女孩对父母的虐待似乎已经是习以为常了,所以她的表现非常的冷漠。每当被打的时候,她不哭不闹的,打完之后又像没事发生一样,该干嘛就干嘛?
长期在家暴中长大的孩子,他们的心理是不健康的。如果小女孩继续被父母虐待下去的话,将来对社会的安全可能存在隐患。
最后,发布这段视频的人被行政惩罚了,另外还罚了500元。
发布这个视频的人,他的心意是好的,他就是为了拯救被虐待的小女孩。最后,他的行为却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
对于这样的惩罚结果,很多人都想不明白。如果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该不该把他们曝光出来?
一对亲生父母可以这样心狠手辣地对自己的女儿暴打一顿,他们根本不配为人父母。特别是这个女人,她只打女儿,不打儿子,严重的重男轻女。
事实证明,女人狠起来的时候真的太可怕了!
每当小女孩前一秒都是很安静的,但是她却无缘无故地遭到了父母的一阵暴打,小女孩都觉得很莫名其妙。
据陈某的邻居说,他俩夫妻若在工作上或者生活上遇到不顺心的事,回到家就会拿小女孩出气。
最后,陈某和李某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但是惩罚得并不是很重,因为小女孩只是受了皮外伤。
这么轻的惩罚,对于他们来说,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他们过后也许还会我行我素,只是可怜了那个小女孩。
身上的伤口很快就愈合,但是心灵上的创伤,却是无法愈合的,将会伴随着小女孩的一生。
好的童年可以治愈人的一生,不好的童话则要用一生去治愈!
虽然深圳的妇联为小女孩申请了人身保护令,但是她每天依然要面对心狠手辣的父母。
而且小女孩才七八岁,手无缚鸡之力,面对父母的毒手,她又能够做什么?毕竟没有人会24小时都监视着小女孩。
光明磊落当然可以,可以把他当幸福,男女朋友查手机说明他们在乎你,说明他们把你放在心里的第一位,谁也无可替代。我们为什么要反感他们,如果反感他们说明根本就不在乎他们,没有他们对我们的爱深,查手机,监视你也在帮助你建立崇尚的人格,也是一种督促,请大伙把查手机当作一种幸福,爱他就爱他的一切,不要去忍受,男女朋友什么叫忍受?忍受就是相处的过程,婚姻也一样,没有恩爱的夫妻不吵架,没有粘人的情侣总在一个被窝,爱就是生活的点点滴滴,爱分为两种,一种能看见,一种看不见,其实查手机这一种就是不会表达的爱,怎么能谈得上忍受呢?朋友门珍惜身边每个对我们好的人,说不定他们就是我们的另一半,不要去谈忍受不忍受,我们如果不偷偷摸摸,一天光明正大的把手机放在那,他们还监视吗,他们连看都懒得怕看吧,自我反醒,别总怪别人,也许是我们做的不够好。
违法,不管是第几次申请离婚,男方都没有权利去监视女方。只要是离婚期间,男女双方就算没有了婚姻关系。在法院没有做出调和之前,可视为两个人为非夫妻关系,在此期间,男方做出对女方的监视活动就是违法行为。女方有权起诉男方侵权,离婚期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人身权的规定,我国《民法》保护公民人身权中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和男女平等民事权利等6大权利,没有明文规定保护隐私权。换言之,《民法》没有对保护隐私权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定。夫妻之间的这种跟踪、监视行为,属于“家务事”,没有构成侵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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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有效益吗?仲裁有没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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