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撤销婚姻登记的理由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撤销婚姻登记的依据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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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生育登记不用结婚,二是私生子享有继承权,解除结婚限制,只要你愿意孩子即使不结婚一样给办理准生证,不用担心孩子上不了户口。
不能撤回结婚登记,可以离婚。
你们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办理了登记手续,就是法律认可的合法夫妻关系。如果事后发现丈夫有犯罪记录,妻子事先并不知情,也不能撤回结婚登记,因为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并不需要双方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所以登记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不能撤回。只能办理离婚手续。
不可以撤销。根据你的问题,夫妻双方有遗传病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条件。
首先,双方对结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具体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双方有遗传病不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中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次,你这可能属于无效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其中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最后,我国即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不再属于无效婚姻,但婚前不可以隐瞒,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撤销婚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请求。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婚姻的基础是双方志愿同意,所以在婚姻登记处都留有双方同意书签名和指纹按印,也留有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只要本人不同意就不会签署这些文件,如果是她人冒名顶替,很容易就可以司法鉴定出来。拿着这些证据足以可以让婚姻登记部门撤销婚姻登记。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提出这些证据也裁决婚姻登记无效。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
撤销婚姻登记行政诉讼起诉状(撤销婚姻登记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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