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婚姻法 离婚法共同和婚姻法共同财产法条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是,夫妻双方各自继承父母的遗产后离婚,是否算共同财产的这个问题,这要看父母有没有立下遗嘱,才能给予答复的。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的框架下,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把双方看成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联合共同体。
在婚姻期间内接受任意一方父母的遗产,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可分为共同继承遗产和单方继承遗产。共同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单方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各占50%的分割权利。
如果说一方父母去世,立下了遗嘱,指定遗产由自己的孩子继承,在婚姻期间内,这就属于单方继承的财产,离婚时财产归个人所有。
如果说一方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是依照继承法继承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作为共同体,接收的遗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各占一伴的权利。
《廉租房保障办法》规定的不得申请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第二条指出离婚不足两年不能申请廉租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离婚时,女方串通外人虚构债务,法院会不会认定为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内,共同担负的债务,就要看有没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这是虚构的债务,或者是发生债务完全是一方的行为,而另一方并不知情,只要有证据,法院就能采信,由单方承担债务。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存在期间内,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由共同的收入所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都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时,平等分割共同拥有的财产。同时,在婚姻期间内所发生的欠债,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债务,离婚时,双方有共同担负起还清欠债的责任。
依法还规定,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背着对方欠下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纯属个人消费的欠绩,离婚时,由欠债行为人负责。
只要你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女方伙同他人虚构债务,法院就不会认定为共同的欠债。对方是属于犯罪,依法就被追究责任。
如果真是妻子背着你欠下了这笔债务,你也可以根据时间,地点和签署的借贷合同,找出你不知情的证据。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法院也不会认定为共同的欠债。
面对死亡的婚姻,女人要想最后捞一把,耍阴招,要找到能使法院采信的证据链,就要靠你聪明才智了。
婚前买的,如果是男方一个人拿的房款买的房子,就是婚前男方自己的个人财产。就算结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也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结婚后拿的房产证上,写有你的名字!如果没有,那就不是!既然都结婚了,就不要去纠结人家花钱买的房子,是不是有你的一份。我觉得,婚前买房你一分钱没有花,都是人家男方花钱买的房子!即使写了你的名字,如果你们过的不幸福,分手了。你也不好意思,去分人家的房产吧。毕竟,因为不是两个人奋斗的果实,就算能分一份羹,吃着也不甜,也不会香!还是需要两个人,去一起奋斗得来的果实,吃着才会有味道,才甘甜!也最让人回味无穷!
OK,关于婚姻法 离婚法共同和婚姻法共同财产法条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姻法 离婚法共同,婚姻法共同财产法条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8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