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婚姻法 孩子抚养权和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婚姻法 孩子抚养权以及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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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归女方,主要是因为孩子比较小,需要母亲进行哺乳喂养等。当然如果女方确实不具备扶养条件或者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也可以判归男方所有。
十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孩子愿意跟随哪方,可以以孩子的意见优先。
两岁到十岁的孩子,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主要依据双方的经济收入,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等因素来进行判决。
虽然在法律上有规定,两岁以下原则上归母亲,两岁到八岁原则上谁综合条件好跟谁,8岁以上按照孩子的意愿。
但是,现实是复杂的,法律做的规定从根本上是为了保护小孩的利益。所以,在现实中,任何对小孩最有利的判决方式都应该提倡。
客观来说,父母离婚最受伤害的就是孩子。对孩子来说,父母就是他的天地,父母离异了无异于天崩地裂。所以说,如果可以避免离婚就尽量不要离。但是,现实生活是复杂的,夫妻俩闹到离婚的地步肯定有不得不离的理由。此时,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再强行在一块儿而无法给孩子温馨的家庭环境,那和平理智地离婚再把孩子的抚养权安排好,未尝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回归正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我觉得有一个根本的原则,那就是最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的原则。比如,夫妻两个一人想要抚养一个不想抚养,那么孩子归有抚养能力并且想要抚养的一方;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归综合条件更好的一方,另外一方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另外一方有权利随时探望小孩;双方都不想抚养的,先由有关部门调节,离婚后由相关部门客观评估指定抚养方,另外一方支付抚养费。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必须要考虑。那就是在划分小孩抚养权时,要考虑父母离婚时有无明显过错方,对于那种组建新家庭时明显对小孩的抚养不利的,在小孩抚养权划分时必须考虑。
总之,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希望孩子的父母能给他提供一个无忧无虑健康成长的环境,希望孩子永远不要在是跟爸爸还是妈妈生活的问题中做选择。
亲,首先你要做好离婚后独自带孩子生活的物质准备和足够的心理准备,最好有房子住,有工作有钱花。你要做好自己的心理建设,要明白,不管对方说什么,为了讨好你暂时会做些什么,要记住,人性是不会改变的。尤其是三十岁以后的中年人,思维和生活习惯都已经固化了,很难变好。一定要认清对方,丢掉两个人可能和好的幻想。就让那些过去的彻底过去,不要再纠缠也不要再相互消耗和伤害了。
女人要学会靠自己,为自己而活,因为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干。我们这一生,除了要对生养自己的父母负责任之外,就是要照顾好自己生的孩子了,其他的都是浮云,不重要。
你可以去和男方谈判,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行的话,就到法院去起诉,可以花钱请律师,也可以到司法局和妇联去寻求法律援助。孩子对我们女人来说,真的太重要了。养育孩子虽然累,但会带给我们更多的幸福和惊喜。
随着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人关心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今天给大家整理一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涉及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遵循的原则都是“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主要依据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二、哺乳期外的子女,双方协商一致优先,协商不一致的,法院来判决。
法院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孩子和父母双方的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随母亲生活,但是如果母亲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想抚养子女或者其他情况,法院会判孩子归父亲抚养。
法院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判给谁考虑的会多一些,已经做绝育手术的或者没办法继续生养的会享有优先权;并且,经常照顾子女的,或者委托自己父母经常照顾子女的也享有优先权。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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