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婚姻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婚姻法以及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综上,只有非法同居涉及重婚时,公安机关才可能介入。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可以提出诉讼离婚,但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法律对女方的一种特别保护,又叫禁诉期。在诉讼离婚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我国《婚姻法》第32条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夫妻感情破裂提供了标准。如果夫妻感情最终被认定没有破裂,法院是不会准许离婚的。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原婚姻法41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在民法典1064条中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关于婚姻法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不可取的离婚取证手段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7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