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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就满足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年龄的话,就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补办结婚证以后协议离婚,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国家法律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即为法定结婚年纪,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93年的女孩子今年已经25周岁,确确实实到了晚婚的年纪。不过也不能因为自己到达一定的年纪,或者周围人的看法就盲目的着急,毕竟结婚这种事还是要跟随自己的内心,找到自己真正能托付一生的人。
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
档案肯定是有的,但不一定还在民政局。你可以先去当时领证的民政局查,没有就是移交当地档案局了,就到档案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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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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