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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姻登记员签字,婚姻登记员签字伪造

  • 婚姻家庭
  • 2023-09-13 17:04:45
  • 0
  • 康康

大家好,关于冒充婚姻登记员签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婚姻登记员签字伪造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结婚证证号可以泄露吗
  2. 丈夫找人冒充妻子签字放弃苏州房产,法院判决违法, 你怎么看?
  3. 有人冒充我接近我男朋友怎么办
  4. 本人末婚,民政局婚姻登记显示有其他人的婚姻登记

结婚证证号可以泄露吗

结婚证证号属于个人隐私信息,不应该随意泄露。这个证号可以被用于办理一些涉及婚姻关系的事务,如房产过户、医疗保险等。如果泄露了结婚证证号,个人信息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财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因此,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不应该随意泄露。

丈夫找人冒充妻子签字放弃苏州房产,法院判决违法, 你怎么看?

丈夫和第三人通谋损害妻子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民事角度来说,是受欺诈的民事行为。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从《民法总则》的规定来看,一方欺诈另一方而为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法院在查明一方有欺诈行为时,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由另一方当事人另行提起撤销之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受欺诈一方也可直接提起撤销之诉,法院查明欺诈成立时,撤销该民事行为即可。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前提是已经成立且生效,是否行使撤销权的权利完全在被欺诈一方,且有一年除斥期间的限制,即受欺诈一方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欺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期间在法定期间、不变期间。

从刑事角度来看,其丈夫涉嫌虚假诉讼,如果在民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以一方通过提供虚假证据,试图通过法院的判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可以裁定驳回起诉,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回答,妥否,望大家批评指正!

有人冒充我接近我男朋友怎么办

假如有人冒充你接近你的男朋友,当这种情况出现,你应立即告诉他,如果有这种情况出现,你应该考虑你自己的私人信息是否泄密,需要重新整理你的信息资料,如果有这个问题经常发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或损失,可以报警处理。

本人末婚,民政局婚姻登记显示有其他人的婚姻登记

第一,可能是有人拿你的身份证信息进行了婚姻登记。现在信息化的时代,个人信息保存没那么完善,容易被人利用。先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吧。然后去警察局报警。剩下的交给警察查。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公道的。

第二,可能是重名的人,查询到别人头上。也有可能是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登记错误。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冒充婚姻登记员签字和婚姻登记员签字伪造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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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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