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婚姻法对再婚与初婚的规定,以及婚姻法对再婚与初婚的规定是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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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男方初婚,女方再婚并且再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女孩,这种情况是区别对待的,对女方而言,属于合法二胎,如果她在再婚前领取过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应收回,但对男方来说,属于头胎,可以依法申领独生子女证。
关于生育证,一般所需证件如下:
1、1寸照一张
2、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
3、身份证
4、结婚证
5、男方初婚初育证明、女方婚育证明
到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他们会具体指导你们
有影响。办理准生证婚育状况必需如实填写。情况不实审核不通过。
办理准生证(生育服务登记),需提供夫妻双方每一段婚姻、生育的真实情况,并如实上传相关的证件材料照片,所提交材料必需真实有效不得作假。否则审核不通过,无法办理准生证(生育服务登记)。
初婚是男女第一次结婚,己婚是男女己经领取了结婚证,再婚是己结过婚后,又离婚或丧偶后两人又组成婚姻的是再婚。
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子女抚养权时,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具体参照如下规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该条是原则性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随母亲生活。《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两周岁至十周岁的小孩,结合以下情况予以考虑。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十周岁以上的小孩,尊重小孩的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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