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新婚姻法 买房继承的问题,以及和新婚姻法房子继承问题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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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遗嘱继承中指定你是继承人的可以认定是你一方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法定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另外继承人有放弃继承的权利(具体适用法律上存在一定争议,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新婚姻法刚刚颁布不久,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毕竟是与自己生活紧密相关的一部司法解释,新婚姻法在结婚离婚方面和夫妻财产方面进行了一些新的规定,新婚姻法对于房产分割,也就是不动产分割也进行了一些规定,房产分割又多种情况。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是指在财产所有人拥有的财产因所有人以外的变化因素的存在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财产增值的原因是由于外在的因素造成。例如商业中心地段的不动产因其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增强而增加的价值;拥有的古玩随着收藏市场的繁荣而价格上涨;持有的股票因公司业绩优异而价格上扬等。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例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土地自然生长的粮食、草、树木等植物。法定孳息李如意租金银行存款的利息等。
举例:若男方婚前购买一套房子,价值100万元,结婚后男方只是单纯的持有该套房子且未做任何经营、租售等,8年后随着周边房价翻番,该套房子若出售的话市场价预计在在200万元,若此时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该套房子包括按市场价增值部分全都归男方所有。若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为做生意而出售该套房子筹集资金的,在做生意期间因经营良好而赚到100万元,此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此投资经营增值的100万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由此可见,赠与合同根据性质的不同法院有不同的处理情况,因为要顾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一般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有些特殊的不行。
尽管婚姻存续很多年,但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在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依然是可以撤销赠与的,该房产依然归于另一方,离婚时不予分割。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于一方子女名下的房产,房产分割时,该房产依然归一方所有,不予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父母双方购买,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进行按份分割,房产可以进行拍卖后折价分配,也可以协商由一方购买,购买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财产分割时也只属于一方,不予分割,但是要给另一方必要补偿。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离婚后还有没有涉及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的。
婚姻的缔结是一段缘分,祝福大家都能有美好的婚姻生活。
以上就是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小编也给出了一些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1年颁布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由夫或妻单方所有。
由以上法典可知:
婚前由夫或妻单方面出资买的房子,产权归出资人。
夫妻一方父母出资为其买的婚房,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子,由夫或妻单方所有。父母没有作明确指向的,房子视为受赠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你的问题描述的不是很清楚,男方婚前买房,突然去世了,是结婚多长时间去世的,你们有没有孩子,孩子多大了?是因病去世还是车祸或是别的什么原因,你没说明白,怎么给你分析,现在谈谈我的看法,供你参考。
1、男方婚前房产突然去世,如果结婚几个月去世,你应该没有继承权,按亲情你也应该把房子还给你的公婆,儿子都死了你还要继承房产,你公婆人才两空得多伤心??。
2、如果你们要是有孩子了,你也不应该继承,把房子留给你的孩子,和你的公婆签订把房子留给孩子,只有你住的权利,没有你卖的权利,如果你要是改嫁了,你也应该把房子租出去,租金给你孩子存起来,以后孩子成人了,连房子带租金一起交给孩子,这样你也能对得起孩子的爸爸自己公婆,
3、如果是病死的,花了多少钱的医药费,和公婆商量一下把房子卖了,把医药费付清剩下的给公婆,要是有孩子的话,抛去医药费剩下的钱,和公婆商量一下看是留给孩子,还是留给公婆,我想你公婆会留给孩子的,你就给孩子存起来,以后作为孩子的生活费或者上大学费用。
4、如果是车祸或者是工伤有没有赔偿款,如果有,房子你更应该留给你的公婆,赔偿款可以和公婆共同继承,这也和有没有孩子都有不同的分配方法,具体的得征求律师或者法院的意见。
5、你应该考虑一下公婆的感想?死了儿子又没有了房产,老无所养得多伤心啊!你毕竟年轻还要改嫁,自己有一定的生活能力,不要太自私了。
OK,关于新婚姻法 买房继承和新婚姻法房子继承问题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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