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婚姻登记步骤,以及婚姻登记步骤包括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你说得很不清楚。你女朋友的户口到底是在学校里面还是被打回原籍?如果是在学校里面的话,让学校给你出具证明文件或是户口的复印件,如果是被打回原籍的话直接拿上户口本去登记就可以了。
支付宝结婚证查询网上查询系统
在线查询结婚证信息主要通过支付宝进行:
1.在支付宝查找“国家政务服务”,看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点进去;
2.进入平台之后,将左上方的定位改为结婚证申领所在地,比如结婚证是在四川省领的,那就设成四川省;
3.点登录,登录完,在平台首页下滑会有一个“我的证照”版块,点选“添加证照”;
4.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如果是已婚状态,会看到“授权关联”的字样,授权后就能看到电子结婚证;假如没有结婚,会提示“您暂无可关联的卡”。
婚姻登记的时效是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因此,登记结婚需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了。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快的话,其实可能大概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那么男女就可以办理下来结婚证。
一、领结婚证要多久时间
在我国,结婚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缔结婚约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才有效。那么婚姻登记需要多长时间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由此可知,婚姻登记的时效是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因此,登记结婚需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了。
二、法律对登记结婚有哪些规定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因此,登记结婚的条件是: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婚姻无效以及法律后果
1、婚姻的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2、婚姻的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无效或者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在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并不代表此时的婚姻关系就一定是合法有效的,因为还有可能出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况,但在大多数情况下领到了结婚证,其实也就意味着双方建立了婚姻关系,自然彼此的利益都是受到了一定保护的。
区别是网上预约能够看到哪一个区的民政局在上班的时间有空位。在你预约的时间内直接去办理就可以了。我告诉你,如果你不是先预约去办理婚姻登记的,你不知道你去的时候有没有人已经预约完了的空档时间,所以说直接去是不明智的,但是你预约后去办理婚姻登记了,那个时间保证你能够办理的。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婚姻法未登记,婚姻法未登记离婚规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姻登记步骤?婚姻登记步骤包括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5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