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新婚姻法里有事实婚姻吗这个问题,新婚姻法里有事实婚姻吗知乎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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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陈群律师回答您:
在我国,这种情况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1、夫妻,必须是依法领取了结婚证的一男一女。
标志是领了结婚证;
条件是符合婚姻法的结婚条件并且两人一起亲自去领了结婚证,不能缺席,不能请人代理。
2、是否夫妻,与是不是共同生活、共同生活多长时间没有关系,仅以合法结婚手续办理为限。
3、我国在1994年以前曾经有过“事实婚姻”制度,在一定范围一定条件下承认如题主提到的类似情况下的男女为事实婚姻。
其实,事实婚姻的当事双方是符合结婚条件的,并且长期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他们只是没有领结婚证而已。
4、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男女,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却可能构成重婚罪:一方或者双方???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明知他人???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看关键词—出轨!
出轨是对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背叛,是值得唾弃的行为。
婚内出轨,会不会坐牢,需要看出轨对象和出轨的方式:
1、出轨对象单身,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受道德谴责,但谈不上犯法。
2、出轨对象有配偶,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搞婚外情,和第一条一样,只能唾弃但不犯法。
3、不管出轨对象有无配偶,如二人以夫妻关系对外同居,且双方对一方有配偶的情况知悉和了解,那双方或一方涉嫌重婚罪,有可能坐牢。
重婚罪的行为可以归为三种: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三是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如向对方婚内出轨,要离婚的话,首要的是收集和固定证据。
常见的证据和类型有: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遇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越全越好。
有很多人会问,现场捉奸的算不算?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是最有效的证据,但采集有风险,根据法律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事情都有两面性,即使不能做证据使用,想必这个证据法官心如明镜。
搜集对方出轨证据的意义在哪?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言而喻,充足的证据,让一方在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上,有很大的支持力度的。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
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
有啊,真人真事,我追的那位就是渣女。有对象不承认,一个女同事给她介绍一个有房条件好的,就约人家去旅游,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分了,她那个不承认的对象还不知道(女同事对我说的,开始我也不知道)。我追她不拒绝也不接受,送什么都要,几天不理她就会主动找我,她还是个扶弟魔,她弟弟上班要交材料,给我打电话要我开车送她,车上一个长辈给她打电话问了她弟弟的事又问她什么时候结婚,对象怎么样,她说不着急过两三年再挑挑,这个没分先谈着,当我问她的时候她她就是随便一说要我别当真,后来把她问急了说她和谁在一起是她的事,我俩只是普通朋友。她真以为我是傻子,什么都不知道,她和那个不承认的男朋友的事我都知道,只是不愿意跟她挑明,给她留点面子。这件事后我在微信上对她说我放弃了。后来她有事偶尔会给我发微信,有一次晚上九点给我打电话,聊了十几分钟。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其实我非常喜欢她,已经到了跪舔的地步,估计在她心里我就是一厢情愿,你送礼物是你想送,我又没跟你要,既然你愿意送我就收,不要白不要。
起码有一个月没主动联系她,本来我快放弃了,她一个电话要我又差点回到起点,我还需要时间一点一点把她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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