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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关于假离婚的规定?婚姻法关于假离婚的规定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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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08 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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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典

今天给各位分享婚姻法关于假离婚的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婚姻法关于假离婚的规定最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虚假协议离婚十年了,现在要真离婚,是到民政局还是去法院?
  2. 老婆闹离婚,现在走了,联系还没断,家里也管,是真离还是假离?
  3. 求小说名,台湾言情,男主为了女主好假离婚
  4. 为什么婚姻法能轻率允许人离婚姻?

虚假协议离婚十年了,现在要真离婚,是到民政局还是去法院?

结婚证是唯一证明婚姻是否有效的证书,十年前你们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法律上你们就是真正的离婚,如果你们已经在民政局拿到了离婚证,那就是正式的离婚,不存在虚假离婚的问题。

但是下面两种情况可以申请撤销当时的离婚协议

能得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当时离婚时存在一方欺骗、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况,是可以申请离婚无效,双方恢复婚姻关系。

但是既然你们现在想办理离婚,我觉得就没必要多此一举再去民政局算后账了吧。反正婚已经离了。

2.从你上面的问题可以看出,现在是对财产及抚养权有了分岐,这样我们先说这个孩子

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你们这种情况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对于非婚生子女,其父母一样负有抚养的义务,所以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不用担心。不管哪一方抚养孩子,另外一方都需要支付抚养费。

3.关于抚养权的判决及财产分割问题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你们现在对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不成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因为你们这种情况不属于合法婚姻,所以无法在民政部门解决。

起诉后如果你需要提出证据证明哪些财产是事实婚姻过程中共同取得的,因为你们现在无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所以一方在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不能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只有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才能依法进行分割。另一个方面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你们双方均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的抚养权,法院会从哪一方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进行判决。会从双方的陪伴的精力、性格修养、健康状况、收入及住房条件来考虑。另外还会根据子女的年龄状况考虑,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及哺乳期内的孩童基本上会判给女方抚养,十岁以上的孩子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征求子女的意见。

综上所述,你现在这种状况如果不有证明离婚过程中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上一次在民政部门的离婚就是有效的。如果现在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是生活领域创作者顾小唯,以上为原创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老婆闹离婚,现在走了,联系还没断,家里也管,是真离还是假离?

也许是老婆闹情绪,或者是对男人的一种施压,好让男人就范,或者逼男人崛起。

如果不是无理意见,是为家庭好的想法,那就酌情照办就是了。

如果不是为家庭生活吵闹,而是因感情方面出走,那多数是心里己经没有男人的领地了,再过下去也是浪费时间和感情,不如痛痛快快的离了,再各奔前程。

看你所说,老婆还顾及家里,还和家中保持联系,大事小情的还很关心,这说明她对这个家还是有牵挂的,也是上心的,离婚,只是她下意识的一种遮挡,也可能是无奈之举。

如果你还很在意你老婆,你老婆也很在意这个家,那就把你老婆接回来,让她守着这个家,你出去,在外边闯出一片天地来,到那时,你老婆肯定不会再提离婚的事,而且还会对你笑脸相迎,刮目相看的。

家庭过日子,不是谁说了算的,是谁的意见好,对家庭幸福起作用,就按照谁的发展。

男人在家里不要耍大男子主义,女人在家中,也不要太娇情,这样才能使家庭兴旺。

求小说名,台湾言情,男主为了女主好假离婚

难道是金萱的《前夫要养我》?

她的前夫真的很怪!

当初舍弃倒追他的名媛淑女、女强人们,

反而选择长得圆圆滚滚、只是花店小员工的她结婚,

即使她的厨艺差强人意,他还是很爱很爱她,

却在她变瘦、变漂亮后,莫名其妙断然跟她离婚,

并且立刻飞出国,对她不闻不问整整两年,

就在她花店快要倒,房租快要付不出来的时候,

他突然出现,从此大剌剌的介入她的生活,

明明做的事、问的话,全是关心她,却时常绷着一张脸,

尤其别的男人多看她一眼的时候,

但最诡异的是,回来之后的他没说爱她,也没说要和她复合,

可夫妻间该做的事、爱做的事,他们一样也没少呀……

为什么婚姻法能轻率允许人离婚姻?

第四章离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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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3月1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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