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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长痛不如短痛,既然是煎熬,那就尽快一点结束吧,孩子不应该是离婚的障碍。
其实夫妻一旦离了婚,最受煎熬的是孩子,孩子是父母离婚的牺牲品,心里的阴影会伴随着无辜孩子的一生。尽管是这样,那也不能委屈了你自己,况且孩子在这种环境下也好不到哪去。如果一味地为了孩子而继续煎熬下去,那只能会痛上加痛,毁掉你的一生。
不幸的婚姻迟早都会伤害到孩子,在战乱家庭中成长,孩子长大以后一般都会很极端、自私和性格扭曲,权衡利弊,还是建议你离婚。
要想把“舍不得孩子”的代价减少到最低损失,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在最大程度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2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所有,2~8周岁的孩子抚养权由法官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一般会考虑收入情况、工作环境和居住条件而定,8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此时的你要用短平快的方法跟孩子用心沟通,争取孩子向你倾斜。
即使争取不到孩子的抚养权,你也有孩子的探视权,每月2~4次,你有足够的时间与孩子沟通。不管结果怎样,只要你用心对待孩子,就一定会温暖孩子的心灵。
说亲
旧时婚姻多凭媒妁之言,都由男方请媒人先往女方提亲,称“报吉”。女方同意后,交出写有女儿生辰八字的红帖,即“庚帖”,称“出帖”,俗称“出八字”。男方取得庚帖后,压在祖宗牌位前的香炉下三天,称“压庚”,然后请算命先生算男女生辰八字是否相克,称“合婚”。如五行相冲相克,则退回女方“庚帖”,并附送一些礼物示歉。新社会实行婚姻自主,但农村不少地区仍流行说亲。城市男女青年大多数为自由恋爱,也有经人介绍而相识,征得家庭同意确定婚姻关系的,称之为“找对象”。
订婚
嘉兴订婚旧称“安心”。合婚后,如婚姻可成,男家即送“安心礼”至女家。富家送“安心礼”,用一块金筀,上镌吉祥花纹,还有一个金锭、一对金如意,取“决定如意”的口彩。女方受礼称“受茶”,并向男方答礼,然后请至亲吃安心酒,公布婚约。贫家送礼视经济情况而不同。民国时期,城市有地位人家,订婚亦举行仪式,也有男女双方交换照片的。旧时男女双方“文定”即订婚后,逢节日男方应送礼到女方家,如粽子、月饼、鸡、鱼、猪蹄膀、糕点等,用竹篮或木篮装盛,故称“送礼篮”。此俗建国后城乡仍流行,但城市为简,一般在中秋和春节男方向女方馈送一些礼品。
准日
即男女双方确定婚期。据《嘉兴府志》记载:“……将婚请期曰准日”。又据《古禾杂识》记载:“……请期曰准日,则男宅投之以茶,女宅报之以糕,糕必返半焉,谓之两头高”。民国时期,此俗似流行,富裕男家须购办首饰(金戒、手镯等2至4件)、果盒(盒内分两框,一置桂圆,一置茶叶)及聘礼数十元至数百元,由媒人送至女家。女家亦备糕盒及和合(传说中的和合二仙人)一座(置玻璃盒中为绸或纸制成),座下红绸包庚帖,回赠男家。在准日之前,媒人先须“话亲”,即男家托媒人往女家提议迎娶,女家故意不允,至少往返三次才答应。农村礼仪较简,男方选定结婚日期,提早半年通知女家,称“对盘”,又称“行大盘”。托媒人送礼,有绸缎、布料、首饰及礼金,礼金为数亦甚可观。也有女方讨价还价,至使男方送追礼的。此俗建国后农村仍流行,时有为追索聘礼,男方因贫穷,无法满足女方要求,造成婚姻纠纷,不少男方为行聘负债累累。
迎娶
据《古禾杂识》记载:“禾俗重亲迎豪家富室必盛驺从,鸣锣喝道,居然官长也。新郎虽白衣亦蟒服数珠,甚至僭逾有戴红顶者。戚友少长,衣服甚都,导于舆前,谓之陪娶。新娘乘彩舆,灯光映射,婢媪随其后,手爇安息香,氤氲之气达数百步”。这是清代嘉兴城豪富之家结婚迎新的排场。民国时期,城市居民结婚,新娘仍乘花轿或彩船,新郎着长袍马褂,也有穿西装的。新娘戴凤冠霞帔已少见,一般着粉红绣花旗袍,有些用兜纱,为粉红色。迎娶至男家,新娘出轿后举行文明结婚仪式。有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司仪、傧相等,只行鞠躬礼,不跪拜。当日宴请宾客,摆宴席多少桌,视经济状况而定,多请厨师到家中操办。建国后,70年代前,城市迎亲仪式从简,新郎新娘或步行或骑自行车迎娶。婚礼在男方家中举行,中午新郎由亲友陪同,在新娘家吃喜酒,晚间则在男家宴请亲友宾客,酒席不过数桌。干部结婚仪式更简,一般只向亲友同事分送糖果,宣布结婚。70年代后期婚礼渐趋奢华,迎娶用三轮车(人戏称“大篷车”)数辆满载新娘嫁妆,结队而行,引人瞩目。80年代中期后,大操大办之风兴起,迎娶都用小轿车,有的滥用公车,少者一二辆,多者七八辆,车前玻璃窗上贴大红双喜字,新郎新娘由傧相陪同,迎娶时鸣鞭炮,虽新房近在咫尺或新房即在原地,必乘汽车沿街游驶。新娘大多披白色婚纱,新郎则穿黑色西服。晚间男女双方家长及亲友同至酒家饭店赴喜宴,新郎新娘由傧相陪伴,立酒家饭店大门前迎候宾客,新郎向宾客一一敬烟,新娘手持钱包,对小辈分送礼金,一般数十元。酒席价每桌数百元(80年代末一般每桌200元至250元),由男女两家合办,费用由男方负担。酒席毕,剩菜如鸡鸭鱼蹄膀等大菜,由双方各自拿回家去。80年代末,时兴拍摄婚礼录像。
农村婚礼民国时期大多沿袭旧俗,迎亲前女方索礼,如“谢娘篮”、“请坐礼”、“抢舅礼”等,甚至女方父母有索“肚子痛钱”的。俗称“发轿还要银百元,媒人随轿送五盘”。男方娶亲要挑选已婚青壮年人抬轿或摇船,如花轿迎娶,轿前要由父母双全的两童男提灯。迎娶或派人或新郎亲迎,必须见门作揖,女方才将一道道门打开。女方上轿前,先隔门槛由女方亲戚传递嫁妆,男方候接,嫁妆一般少于男方礼金。然海盐澉浦一带,历来讲究嫁妆的丰盛,称女儿为“赔钱货”。嫁妆中马桶必备,俗称“子孙桶”,红漆,内放一包花生,两个染红的半熟鸡蛋。当新娘上轿时,轿前铺芦席(或米袋),新娘踏着上轿,意为不带走娘家的泥土,也有舅父或兄弟抱上轿的。新娘上轿必须哭,称“哭发哭发”。一般新娘是小声哭泣,母亲是大声哭泣。新娘上轿后,先由母亲喂饭,然后由兄弟扶轿杆,起轿旋三转,才于鼓乐声中抬往男家。乘船迎娶时,有的地方船上置两根带泥的青竹。新娘上船后,急速行驶,竹篙撑岸,以不沾水为吉。船出港后,本村青年往往先在船必经的桥上讨喜钱,称“拦水港”,不满足要求则阻挠不放行。至男家门前时,依次铺五只麻袋,喜娘扶新娘踏麻袋进门,传递麻袋铺路,称“传代”。用五只袋,兆“五子登科”。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先、父母及互拜之后,“吃寿面”,父母朝南坐(如有一亡故,也要虚设盅筷),新郎新娘跪着敬酒。礼毕,新郎持红绸带牵着新娘,由两青壮年持一对花烛导入洞房。洞房坐床男东女西,传说新娘坐床面积多,兆婚后怕老婆;新郎坐得多,则兆婚后妻子怕丈夫,故互不谦让,紧靠而坐。坐床后,新郎用秤杆(寓称心如意)或甘蔗(寓节节高,老来甜)挑起新娘盖头的红纱巾。喜娘将枣子、花生、糖果等向新房床帐内四处抛撒,称“撒帐”,也有的撒到新房四角和客人面前。海盐一带有:“撒帐东来撒过东,夫妻双方多和睦,撒帐南来撒过南,人丁兴旺子孙多……”。平湖农村,旧时有吃“小夜饭”的习俗,即婚礼结束,长辈从新娘的箱子里取出两碗合在一起的冷饭,上放几根咸菜,让新郎新娘并肩坐,各自把咸菜冷饭吃完。
建国后,农村婚礼习俗有所变化,迎娶不用花轿,代之以船。订婚时彩礼很重,迎娶前,新郎仍须备的礼金。近十多年来,有以自行车迎娶的,婚后和城市一样,外出旅游度蜜月。自80年代以来,农村之喜酒与城市相似,新娘参与酒席,向宾客敬烟敬酒。喜宴一般也以冷盘、热炒为主,配以全鸡全鸭点心等。以瓶装酒取代家酿米酒,每桌酒席所费约二百元左右。
城市农村新郎新娘举行婚礼之日,男女方家长和近亲长辈须向新郎新娘致送“红纸包”,俗称“见面钿”。
结婚后第二天,新娘的兄弟前往探望,男家设宴招待,称“望潮”。嘉善一带俗称“通灶囱”,嘉兴俗称“吊烟囱”。民间相传,昔时有新娘受婆家姑娘、妯娌捉弄,将烟囱堵死,新娘烧饭时烟雾弥漫,受到公婆指责。其兄弟来探望,发现蹊跷,用长竹竿通烟囱,烟道畅通,烟雾消失,饭菜烧好。此传说含有娘家兄弟为保护新娘在夫家地位之意,此俗建国后仍流行。
回门
清代称“对月”、“望对月”。即结婚一个月以后,夫随妻回娘家探望,新郎带去一桌酒菜,俗称“桌面礼”,岳父母也送见面礼。此俗建国后农村仍流行,回门不限于满一月,多数三天就回门。
作为武侠小说界的泰斗,金庸用细腻的笔触,为读者讲述一系列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诠释了何谓“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其实在现实生活中,金庸的感情生活也相当丰富、坎坷,一生经历过4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每一段都令人唏嘘不已。今天,我们就来简单聊聊金庸的情史。
01绝情发妻-杜冶芬
金庸跟发妻杜冶芬相识于1947年,当时他正供职于《东南日报》,而杜冶芬恰好是其同事杜冶秋的妹妹,当时才17岁,尚在学校就读。金庸拜访杜冶秋时,邂逅了美丽温柔的杜冶芬,一见之下便难以忘怀,而杜冶芬对金庸的才华也甚是倾慕,两人经杜冶秋的撮合,很快便成为恋人。1948年,金庸跟杜冶芬在杭州完婚,并随即带着她南下香港发展。
金庸与杜冶芬合影
金庸到达香港后,每日在报社忙得不可开交,而杜冶芬不懂粤语,在香港又无亲友,因而倍感寂寞。不仅如此,金庸当时收入微薄,生活难免陷入困窘当中,更是令自幼娇生惯养的杜冶芬难以忍受。最终,杜冶芬独立返回杭州,并在1953年正式跟金庸离婚。金庸晚年回忆起这段不愉快的婚姻时,依然含着眼泪说道:“是她背叛了我。”
02得不到的恋人-夏梦
跟杜冶芬正式离婚两年后,金庸开始迷恋女影星夏梦。出生文艺世家的夏梦本名杨濛,1933年生于上海,14岁时迁居香港,1950年加盟演艺圈,在17年的演艺生涯中共主演18部影片,是长城影视公司的“当家花旦”。夏梦因外形艳而不媚、娴雅大方、身材高挑而成为很多男影迷的梦中情人,包括金庸在内,而他笔下塑造的“小龙女”形象,人物原型正是夏梦。
夏梦旧照
1957年,为了追求夏梦,金庸不惜放弃在《大公报》的重要职务,跑到长城影视公司做编剧,并取笔名为“林欢”,暗含着博取夏梦欢心之意。在短短两年的编剧生涯中,金庸非常卖力,创作出《绝代佳人》、《兰花花》等6个剧本,并与他人合导过多部电影。其中,《绝代佳人》是专门为夏梦量身创作,并获得中国文化部优秀影片荣誉奖。
不过,夏梦虽然敬重金庸的才华,也清楚他对自己的爱慕之心,但她却始终不愿接受这份感情。原因无他,金庸此时已经跟朱玫结婚,而夏梦也早在1954年便嫁给富商林葆诚为妻。作为一个相当传统的女性,深爱着丈夫的夏梦不可能选择背叛,也不愿毁掉金庸的婚姻,因此始终对他保持若即若离的态度,从不肯越雷池一步。
金庸与夏梦
经过4年的感情煎熬后,金庸自知这段单恋注定不会有结果,遂于1959年忍痛辞去长城影视公司的编剧工作,重返报界发展。虽然不能跟夏梦在一起,但金庸对这段单恋却特别珍视,并在一篇散文中写道:“其实跟一个人交往,感觉很深刻。也不一定要天长地久,虽说爱情重恩义,但闪电式的爱情也有很惊心动魄的,二三天也可抵二十年。”
03患难夫妻-朱玫
1956年,在暗恋夏梦期间,金庸迎来了人生中第二段婚姻,新娘是毕业于香港大学的美女记者朱玫,当时才21岁。作为金庸的“贤内助”,当丈夫与友人沈宝新在1959年共同创办《明报》后,已经身为人母的朱玫成为报社唯一的记者,每天在抚养儿女的同时,还要撰写大量的新闻稿件和时评,其辛苦可想而知。
金庸与第二任妻子朱玫
朱玫婚后共为金庸生下两子两女,由于负担沉重,加之报社经营困难,迫使她不得不将珍贵的首饰全部典当。不过,虽然生活异常艰辛,但好在金庸与朱玫之间情深意笃、互相鼓励,由此顺利地渡过难关。彼时,由于经常熬夜工作,加上资财匮乏,金庸、朱玫经常同喝一杯咖啡,成为夫妻间相濡以沫的佳话。
然而,伴随着《明报》经营状况的大为改善和金庸奠定在武侠小说界泰斗的地位,夫妻之间却因性格冲突加剧、家庭矛盾不断激化,从而导致感情破裂。由于“小三”林乐怡的插足,加上此时又传来留学美国的长子査传侠自杀的消息,终于让朱玫情绪崩溃。1976年,心灰意冷的朱玫跟金庸离婚,相守20年的患难夫妻就此成为路人。
晚年的金庸
离婚后的朱玫,长期过着贫寒、孤独的生活,最终因肺痨菌扩散,在1998年11月8日病逝于香港湾仔律敦治医院,终年63岁。由于死时没有亲友陪伴,因此朱玫的遗体无人收敛,最终只能由医院负责埋葬,而为她领取死亡证明的,竟然只是医院的一名员工。对于朱玫晚年的遭遇,金庸非常自责、后悔,曾不止一次地很亲友说道:“我对不起朱玫...”
04晚年伴侣林乐怡
在与朱玫的婚姻冷战期,金庸每次吵完架后,都会跑到报社附近的酒吧借酒浇愁,结果无意间邂逅了美丽聪明、善解人意的侍应生林乐怡。比金庸年轻17岁的林乐怡不仅长相颇肖夏梦,而且还是金庸的“粉丝”,久而久之便与偶像成了无话不谈的“忘年交”,进而成为情侣。1976年,金庸正式跟朱玫离婚,紧接着便迎娶林乐怡。
金庸与林乐怡
虽然不能生下一儿半女,但金庸对林乐怡始终爱护有加,不管是回内地家乡,还是参加各种社交公益活动,每次都要把她带在身边,这也许就是人们心目中“神雕侠侣”的现实版。在金庸去世前,林乐怡跟他相伴已有42载,这也是金庸一生中最长的一段婚姻。“金大侠”一生情路坎坷,在林乐怡的陪伴中得到最后的感情归宿,也算是余生无憾了。
参考书目
冷夏:《金庸传记》,湖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傅国涌:《金庸传》,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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