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婚姻登记 外地户口所在地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婚姻登记 外地户口所在地怎么填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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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户口政策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这个问题我刚好知道答案,因为我迁过,我和我老公都是江苏省的,他是宿迁的,我是南通的,为了迁他的户口,我们先是去了他的户籍所在地打证明,后来回我家这边去派出所迁,派出所的户籍办理人说的,如果是跨省的迁户口,得去当地派出所打证明,可以自己去或者家人去都可以。但是如果同省,派出所直接可以从电脑里调户籍资料迁就可以了。迁户口要记得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所有的复印件
可以不迁移户口;结婚后户口的迁移是资源的,可以男方迁入女方,也可以女方迁入男方,也可以都不迁移,这是自由意志,没有强制规定;婚后如果不迁移户口,就可以保有户籍之前的状态不做更改,如果要迁户口就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结婚后迁户口:迁往外省市,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3、因结婚后迁户口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相关证明。
要领结婚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夫妻户口本在一起,不会影响结婚证的办理,带上证件到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区人民政府或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需要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时限与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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