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违反了《婚姻法》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应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最好能复婚,实在不行,也要让孩子能感受父母对他的爱永远不变。
你说的出轨是什么情况,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不在婚姻法内(婚姻法里的同居是指不是夫妻、持续稳定的住在一起);如果是嫖娼那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如果是偷情,这是个人隐私范畴,两厢情愿且都是成年人,只要不和军人家庭的偷那就不犯法。那么多人偷情没一个追究法律责任的,关键是触犯了道德底线,暂时遭人唾弃,不过也会因此影响家庭和谐罢了。
原来处过一个对象。不小心怀孕了。我还高兴的告诉男友。以为我们能结婚了。可那个渣男不要我了。我自己又还小。不敢告诉家里。只能打掉。。后来遇见老公。坦白了之前的所有事。他没有怪我。责备我。只是说我太傻太天真。等我们结婚有了孩子。要生孩子的时候。婆婆老公都在。医生问我这是第几次怀孕。婆婆说第一次。老公说第二次了。第一次打掉了。。婆婆知道了以后一个劲的骂老公。说他不懂事。害我受罪。我当时心里真的不是滋味。。看着老公一个劲的哭。他们都以为我阵痛疼的哭。。只有老公知道我为什么哭。。现在孩子三岁了。我依然觉得认识他真幸运!!你们可以骂我。说我不检点。但请不要骂我的孩子
1、如果已婚男只是和未婚女性有小孩,没有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或是又领结婚证:男人违反发《婚姻法》的夫妻应相互忠实义务,但法律上没有实际的处罚条款,只是男方有抚养小孩的义务。
2、如果他与未婚女性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或又领了结婚证:他触犯了《刑法》,涉嫌重婚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违反了《婚姻法》,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姻法家庭暴力的知识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违反了《婚姻法》 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3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