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婚姻登记处 离婚材料和婚姻登记处 离婚材料怎么写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等手续,拿到离婚证才有效,离婚协议中分财产的相关条款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可能有效。,重要的是民政部门的盖章,这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民政部门盖章并且备案,你离婚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一、协议离婚1、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男女双方→持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无业证明或单位委托书→社区居委会核实,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各持2张2寸同底色彩照→妇幼保健院婚检→各持4张同寸同底色彩照、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婚检合格证明→沧浪区民政局领证2、办理离婚:
①协议离婚当事人→社区居委会调解无效→沧浪区民政局领取空白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持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无业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社区居委会盖章→沧浪区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②法律程序离婚当事人协议离婚失败→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出申诉→所在地区法院受理→法院判决领取离婚证书。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二、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
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三、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
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
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四、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
(八)颁发离婚证。
不要把婚姻登记机构看得那么强大。
首先要离婚证估计有以下几个作用:一是证明你是离异后再婚,二是要对你的离婚证加盖章之类的,以此证明你的离婚证已作废,你已不再是单身,三是婚姻系统没有完全统一,不同的地域系统不一样,不一定能显示个人婚姻信息。四是部分婚姻信息根本就还没有进入系统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是指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婚姻登记处 离婚材料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婚姻登记处 离婚材料怎么写、婚姻登记处 离婚材料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劳动仲裁 离职证明(劳动仲裁离职证明算证据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姻登记处 离婚材料(婚姻登记处 离婚材料怎么写)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3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