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对婚姻法四十七条的适用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对婚姻法四十七条的适用的知识,包括对婚姻法四十七条的适用性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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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婚姻法47条对应民法典第1092条。民法典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新婚姻法有什么变动?
1、新增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申请协议离婚后,30天内都可以反悔撤回;同时在30天期满后,双方也要在30天去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任一方不领取的,则视为申请撤回。
3、分居满1年后,应当判决离婚
《民法典》规定: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男女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确认,避免一方“被负债”
《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法定婚姻无效情形减少,不如实告知严重疾病可撤销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二、结婚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综上所述,最新法律制度中对婚姻登记、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夫妻债务等各方面都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另外,以前法律规定,判决抚养权时大于8周岁的孩子,才要尊重孩子的意见,现在的规定是大于8周岁的情况下,就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用不合时宜的旧法,套用今天的现实社会,必出敝端。转移资产,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娘舅,九族皆可,非独夫妻之间,所以防错了地方了,最经济实用而且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共同债务,共同签字,于人于己,于第三方(包括债权人,法院)大家共赢。于人,控制配偶,无节制地借债,借债用于非法活动。于己,几百万上千万的借债,至少有知情权,选择权,于债权人,控制了资金风险,于法院,签字认可的东西,无法抵赖,更谈不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减轻法院积案如山,陈案难决的困难。皆大欢喜。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对婚姻法四十七条的适用和对婚姻法四十七条的适用性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离婚登记“秘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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