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婚姻法关于二婚遗产的一些知识点,和婚姻法关于二婚遗产的规定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法海一粟认为,刘老太最应当做的事,就是赶紧的、悄悄地立一份遗嘱,并在遗嘱在将自己的遗产包括房屋等,指定由自己的儿子继承。
1、从题目所描述的内容来看,刘老太目前所拥有的房产,属于自己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因此,刘老太对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在法律上有权依法自由处分。这种处分,包括赠与、买卖等,也包括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死因处分。
2、刘老太不想让老伴分得自己的财产,可以采用的方式有:生前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处分给自己的儿子;通过遗嘱方式指定由儿子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包括房产等。这两种方式没有高低之分,无非是如何权衡的问题。不过,生前处分时,可能会立即在家庭中引起纷争,因此,如果不想让家庭其他人知道的话,最好的方法就是悄悄立个遗嘱。
3、遗嘱形式的选择。立遗嘱的话,应当选择恰当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根据题目描述,刘老太不识字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刘老太立遗嘱的形式可以公证遗嘱或者代书遗嘱。法海一粟建议刘老太立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在公证处办理。如果刘老太愿意立公证遗嘱,则应当向当地公证处咨询或联系。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再婚家庭分配遗产时,首先要将被继承人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分割出来,剩余的部分与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一起作为其遗产按照其留下的遗嘱分配;
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需要注意对于再婚家庭,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
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割遗产,当然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而且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关于婚姻法关于二婚遗产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姻法对财产规定一方亡故后的规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姻法关于二婚遗产?婚姻法关于二婚遗产的规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2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