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婚姻法关于赡养老人规定这个问题,婚姻法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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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身份应该是儿媳,家公家婆指公公婆婆。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与这次个税改革有关。
从2019年元月一日起,实行新的个税征收政策。新个税规定,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
优惠政策是:从月收入中扣除五险一金,再扣除六项免征费用: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费用。
题主所说的就是针对赡养老人这一项。她认为,自己赡养了公公婆婆,应该减免个税。
这个想法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个税减免所说的赡养老人,指的是自己60岁以上的父母或失去所有子女的外祖父母。如果自己的叔伯父母失去所有子女,也可以作为赡养人。但无论几个被赡养人,都只能享受一次免税优惠。
儿媳的公公婆婆的法定赡养人是他们的子女,享受免税的也是他们的子女。儿媳的法定赡养人是自己的60岁以上父母或没有人赡养的外祖父母,享受免税的也是赡养他们。一句话,个人赡养个人父母,享受个人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个税减免。
有人说,这不是公开提倡儿媳不赡养公公婆婆,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吗?我觉得这是误解。这里讲的是个税减免,而不是应该不应该赡养谁。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4、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5、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没有,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句俗话,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
一个女人出嫁后,她基本和自己家庭没有多少关系。
所以。古时直到现代都说养儿防老。
你把女儿当亲生孩子一样对待,那么女儿就有赡养义务。如果你从来没有把女儿当成亲生孩子一样,那你就别向女儿索取什么!
法律规定父母对儿女有养育之恩,你要是没有养育之恩,也就不要说什么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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