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怎样解读婚姻法第20条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怎样解读婚姻法第20条规定,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怎样解读婚姻法第20条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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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092条和婚姻法的区别:语言更简,去掉了离婚时的表述,加上定语夫妻。表述更准。取消了对妨害诉讼行为的制裁。该制裁由诉讼法规定。具体对比是: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是个人的财产,婚后是共同的财产!你可以公证啊!婚前买的房子车子只要不贷款或者是已经还清了都属于你个人财产的!以后的婚姻有多少感情?都是为了繁裔后代着想!只有孩子是自己财产的继承人!只恋爱不结婚的人很多……
不可以翻案。
一、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依据是过去的法律作出的判决。在执行中不涉及案件事实的重新审理和裁断。
二、现行施行的法律法规,一般而言,不溯及既往,这也保持了法律的既判力,维护了已经生成的法律准则和社会秩序。
《婚姻法》没有明确对低智商者的保障,但是对生活困难者(可以是因为低智商造成的),在离婚时是有照顾的。《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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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19 条,《婚姻法》第19 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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