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新婚姻法中一方土地征收款是否共有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土地征收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新婚姻法中一方土地征收款是否共有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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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离婚后的土地分割问题相对其他财产分割来说比较复杂,再加上各地法院受理的情况以及地方政策差异,就更加不能将其归纳于“A块地归丈夫,B块地归妻子”这么简单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进行分割首先明确一点,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的,是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权益的保障,但是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2款,“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的,离婚可进行分割。
2.结婚后共同取得的分地(1)夫妻双方都是本村人,户口都在本村,离婚时应分割当时分配土地时属于个人的那部分份额。但是在分地时,有的是按人口平均分的,也有少部分地区按人群分,比如男人、女人、老人、孩子他们的土地份额是不一样的。具体看当地情况。
(2)夫妻一方不是本村人,但户口迁入了,如果户口迁入时,村集体分配了预留地,则分割土地时,将分配的预留地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分到地,则按照夫妻一方所享有的土地份额进行分割,具体可各自协商或者请法院判决。
(3)婚后夫妻一方户口迁出的,原则上不享受土地分割,但是土地上的收益可以进行分割。
(4)婚后夫妻双方户口迁出的,落户小城镇的土地可按份额进行分割,落户设区的市的看当地政策,有的地方是收回土地的,此时也就不存在分割土地了。
3.结婚前分的地如果婚后一方没有获得另外的分地,且在原来的家里有地,那么土地可不进行分割。但如果共同种地,获得的收益可以分割。
其实在农村离婚分地,不管是村集体还是法院多是尊重离婚双方的协商意见来的,另外有些土地适合分割有些土地并不适合分割,比如池塘,这就可以采取轮流经营或者收益分割等方式来。
土地征收后其他村民开始发生活费,哪么,出嫁女没有怎么办?我很高兴来谈谈这个问题!也许有人说,只要女方没有迁出户口应该有,我看问题没有那么简单。只要涉及到利益就有人会想尽一切办法获取利益,其他地方我一概不知,就拿我这地方来吧!过去我村有2000多亩山地,当时集体栽种了500多亩杉木,还有1000多亩杂木,以前没有承包到户,这些树卖出去就是钱,然后按人口进行分红,每人都有几百上千块钱。这就是利润,即然有利可图就有人会想办法,她也不迁户口不结婚,当然她是跟男方说好的,反正拿了结婚证同样可以生孩子。即然这样,集体肯定要想办法控制这种情况发生,然后集体开村民大会作出有效的决议。不管你户口迁不迁结婚不结婚,只要拿了结婚证对集体没有任何关系,以后土地款和山地收入你没有分。在农村有些问题很难处理,有人会钻法律控制,意思上户口不迁出就可享受集体的红利,好像国家有法律规定。但要看在什么情况之下不能一刀切,如果嫁出的女都不迁出户口,整个村的资源都被她分了这也不是道理!集体有权管控大局,而是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由全村村民盖章有效为准,并不是村干部能作出决定。即然大家懂法就要守法,不能顾及自己的利益,而不管全村人的生死。也许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谢邀。
1、那么如果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是不是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婚前房产证加名字的法律性质:自然是使夫妻一方名下的个人所有房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本来配偶无权对夫妻一方婚前房产主张权利,但婚前房产证加名字后,房子的性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在离婚时就有权向法院主张要求分割了。
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分割比例。只是规定了应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婚姻无过错方等一些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如果将诉争房产分割一半给配偶,对男方来说显失公平。为此,在发生诉讼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争取多分。
2、如果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后卖掉了,卖了之后离婚的情况,卖房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否会进行分割?
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后,房子的性质由个人所有变为夫妻共有。自然而然,共有的房屋出售所得的卖房款亦为夫妻共同财产,性质不会自动发生改变。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你解决问题。
新婚姻法保护了有资本的一方是对的,但是没有考虑女性的特殊生理期怀孕生孩子,这个时期男方应该有什么样的责任和经济补偿给予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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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离婚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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