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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离婚财产分割(婚姻登记处离婚财产分割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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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01 16: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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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婚姻登记处离婚财产分割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婚姻登记处离婚财产分割的知识,包括婚姻登记处离婚财产分割流程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和丈夫离婚,他在去民政局登记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亡,那么他的遗产分割如何计算?
  2. 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写了小夫妻名字,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3. 新婚姻法中房产如何分割?
  4. 婚姻期间,男房出钱购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和丈夫离婚,他在去民政局登记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亡,那么他的遗产分割如何计算?

依我之见:你仍有权以‘’妻子‘’的身份分割你与丈夫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并以亡夫合法‘’妻子‘’的身份的资格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遗腹子(胎儿)和亡夫的父母和你有权均分另一半亡夫的份额遗产。

一,妻子有权以妻子的身份获得与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的‘’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因为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虽然夫在前往民政局的途中遭遇车祸而亡,但,他们夫妻二人并未经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因此,他们仍然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女方依法仍属于死者的遗霜,以‘’妻子‘’的身份处理其夫的后事以及遗产。

二,案例中虽叙述与丈夫各自前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的路途中,其夫遭遇车祸而亡,那么,妻子是否如同‘’夫之父母‘’声称:妻子己无资格继承丈夫的遗产了呢?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之规定:只有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才会剥夺继承人。本案例中无任何证据证实其夫前往民政局的路途中遭遇车祸之死是其妻的蓄意谋杀的结果,因此,依法其‘’妻‘’是具有继承其妻继承遗产的权力。

三,那么,如何分配夫妻共同所有财产,以及‘’夫‘’死亡所留下的遗产分额呢?

A,首先,夫虽然死亡,但法律上讲二人仍属法定夫妻关系,其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妻子‘’具有家庭财产的一半,而另一半才属亡‘’夫‘’的遗产;

B,如上所析因‘’夫‘’在法定解除婚姻关系前车祸意外死亡,而女方仍然具有‘’妻子‘’的身份,因此依法有权与遗腹子和‘’夫‘’的父母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参与其‘’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另一半分额作为遗产的分配。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均分,即本案例应将亡夫的遗产分作三等份,妻占其一份。其中,胎儿(遗腹子)要保留遗产份额至出生,如果系死胎其保留的份额依法取消。

四,提问者叙述‘’所怀孕的胎儿确系与夫所怀‘’而其亡夫之父母不承可,怎么办?依我之见:女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确认其遗腹子系与其亡夫所怀孕之诉,并主动向法院申请所怀孩子的DNA鉴定,并由法院依法判决。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写了小夫妻名字,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1.如果房产证上注明了各自份额,这叫按份共有,离婚时就依据这个份额进行分割;2.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各自份额,仅仅是两个人的名字,这叫共同共有,离婚分割时出资方会分得较多的份额,另外一方分得较少的份额;3.无论房产证上怎么标注,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法律都给予尊重,按照你们商量好的结果进行分割。

新婚姻法中房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刚刚颁布不久,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毕竟是与自己生活紧密相关的一部司法解释,新婚姻法在结婚离婚方面和夫妻财产方面进行了一些新的规定,新婚姻法对于房产分割,也就是不动产分割也进行了一些规定,房产分割又多种情况。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自然增值是指在财产所有人拥有的财产因所有人以外的变化因素的存在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财产增值的原因是由于外在的因素造成。例如商业中心地段的不动产因其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增强而增加的价值;拥有的古玩随着收藏市场的繁荣而价格上涨;持有的股票因公司业绩优异而价格上扬等。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例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土地自然生长的粮食、草、树木等植物。法定孳息李如意租金银行存款的利息等。

举例:若男方婚前购买一套房子,价值100万元,结婚后男方只是单纯的持有该套房子且未做任何经营、租售等,8年后随着周边房价翻番,该套房子若出售的话市场价预计在在200万元,若此时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该套房子包括按市场价增值部分全都归男方所有。若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为做生意而出售该套房子筹集资金的,在做生意期间因经营良好而赚到100万元,此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此投资经营增值的100万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由此可见,赠与合同根据性质的不同法院有不同的处理情况,因为要顾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一般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有些特殊的不行。

尽管婚姻存续很多年,但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在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依然是可以撤销赠与的,该房产依然归于另一方,离婚时不予分割。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于一方子女名下的房产,房产分割时,该房产依然归一方所有,不予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父母双方购买,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进行按份分割,房产可以进行拍卖后折价分配,也可以协商由一方购买,购买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财产分割时也只属于一方,不予分割,但是要给另一方必要补偿。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后还有没有涉及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的。

婚姻的缔结是一段缘分,祝福大家都能有美好的婚姻生活。

以上就是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小编也给出了一些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婚姻期间,男房出钱购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期间,男方出钱购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结婚在短时间内就离婚了才属于男方与女方无关系,净身出产,如果双方婚姻持续了七年,十年以上,感情上或者有女方出轨,也是净身出户,只允许带走私人用的东西,如果生活中是感情破裂那财产就是一人一半。

OK,关于婚姻登记处离婚财产分割和婚姻登记处离婚财产分割流程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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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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