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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家暴可以“遗传”。
但不是基因遗传,而是心理遗传。
生长在家暴环境的小孩,内心充满恐惧、不安和迷茫,他们缺乏安全感,不知道如何正确处理坏情绪,便只能通过“模仿”父母的家暴行为,来处理自己成年后的家庭问题。
这是一种潜意识的模仿,他们内心也知道暴力行为是不对的,但是面对问题、面对坏情绪,他们由于缺乏正确的处理能力,他们并不知道正确的方法,于是,坏情绪变得越来越坏,思考能力被强大的坏情绪所扰乱,理智便失去了控制。最终,变成了跟父母一样的人。
有时,我们越想要逃离越难逃离。就仿佛是一种遗传的“魔咒”,深深扎根在内心。
想要真正解决这种“遗传”,需要跟心理咨询师一起从内心深处去探究,去寻找,去成长。其实就是所谓的脱离原生家庭。
哈哈,你这爷们儿混得也是够惨的。
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同样的事情屡次出现,源于第一次出现的时候你的处事态度和处事方法。
不要说女人不讲理,那是有时候男生真的没有理或者是不会辩理儿。也不要说家庭不是讲理的地方,家庭伦理是人间第一理,没有小家之理,哪来大家之道?
从你的描述来看,太太的脾气确实有些急躁,行为也有些彪悍。无论是动不动就回娘家也好、动不动就状告双方父母也好,甚至动不动就挥拳相向也好,相信你们从开始都没有透彻的沟通过。确切地说,每一次你都是无原则的妥协退让。
说句最通俗的话:毛病都是惯的。
不高兴就往娘家跑是你惯的。第一次跑回家你接他回来的时候,没有跟丈母娘深刻沟通。有句俗话“好马儿在腿上,好男儿在嘴上”,丈母娘疼闺女不假,但是如果你沟通到位的话,丈母娘更疼女婿。
不高兴就状告双方父母也是你惯的。父母把你们养大,帮你们成家,任务基本完成,吵架拌嘴这样的生活琐事还去搅扰他们的清净安宁,你们于心何忍?曾经看到过一句话“为子女最大的不孝就是让父母挂心”。
不高兴就挥拳相向更是你惯的。一个女人不能做到“相夫教子、举案齐眉”也就罢了,但也不能飞扬跋扈凌驾于男性尊严之上。
所以,是你一次次的处理不当、一次次的无原则退缩忍让,纵容了太太今天的暴脾气。
要想改变这个局面,就要搞清楚太太及娘家人的软肋,找准时机,一击而中(自己要把控好“度”,既勿过之还要又勿不及)。切勿磨磨唧唧、黏黏糊糊,前瞻后顾,虎头蛇尾。
希望你能早日拨开云雾见青天??。
首先,性生活不和谐要看双方的个人承受能力,往往跟家庭出身,教育和个人素养有很大关系。刚刚跟老婆同居的时候,开始兴奋过了头,怎么也硬不起来。晚上抱着,她一肚子的委屈。快天亮的时候她说一起去医院吧。犹豫了两天还是没去,因为自己清楚没啥问题。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白天想到她时候也会勃起。又过了几天在一起的时候顺利的进去了。从那之后就一直可以正常的做爱。老婆一直怀疑我当初是故意骗她的,到现在还偶尔拿出来说事。从同居到现在五年多了。性生活一直很和谐。很多次做爱后,她会感叹幸亏当初她没有放弃。其次,夫妻之间性生活不和谐要主动找原因,是身体原因要抓紧时间治疗,心理原因要解开心结。毕竟做爱是两个人的事。只有双方都能体会到性快感才能维系下去。不然的话长此以往,肯定会一方性冷淡或者冷暴力。一切冷暴力都是某方面得不到满足引起的。最后,如果偶尔的性生活不和谐可以多鼓励鼓励对方。毕竟换个人的成本太高了。
1、如果可以认定受害人,对于自身的死亡负有巨大过错,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激情杀人,还是身体接触时不慎失手导致对方死亡,在少杀、慎杀的现代,犯罪嫌疑人均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文化水平较低,不懂得报警或寻求帮助来解决家庭暴力,且在长期的受受害人虐待过程之中,性格消极一面增长较多,导致其情绪难以被自身有效控制,而最终激情杀人,有可能构成法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轻微”的犯罪事实。但是这必须是以受害人虐待犯罪嫌疑人情节十分恶劣,且受害人不懂得使用正确的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方可能构成。
即便不构成法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轻微”,但是鉴于受害人长期的家庭暴力虐待,足以认定其对于自身的死亡负有极大过错,犯罪嫌疑人依法是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2、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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