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2019年新婚姻法婚前财产,以及2021年新婚姻法 婚前财产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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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律师说财富传承,我爱回答家事法律问题。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这种行为是赠与行为,并且实际交付了。不动产证加名后,没有区分各自份额的,为双方共同共有房产;标明各自所占比例的,双方按份共同共有。
三年前,朋友老李的儿子谈了一个女朋友,双方的家庭基本类似,价值观也相同,老李的儿子喜欢的不行,觉得找到了真爱,老李两口子也对姑娘很满意,为此全家集资买了一套婚房,全款买下的,花了450万,直接登记在儿子名下。
女孩唯一的一点担心就是,女孩是外地的,娘家不在北京,想着日后长期在北京居住,身心都安稳下来,所以向老李的儿子提出希望婚后能将自己的名字加到新房子的不动产登记证上。儿子听着心爱女朋友的想法,很为难,不敢单独做主,直接转告了父母。
老李夫妇看看掏空的家底儿,再看看如胶似漆马上要举办婚礼的两个年轻人,觉得女孩一个人从外地跑到北京,与儿子结婚,与他们成为一家人,长期的让女孩父母孤单的生活,这种付出是无形的。再说了,看着女孩的人品面相都很好,家教严谨正统,女孩和自己儿子确实因为爱情走到一起,不是奔着北京户口和他家财产来的,以后日子过好了,就什么都有了!
最能开导自己的人当然是自己,老两口想通了,儿子没意见,如今儿媳的名字加到了不动产证书上,拿到了一个共有权证书!日子呢,当然是和和美美,今年初老李抱了一个胖孙女。
从老李家得出的结论就是,加名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第17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儿媳完全取得了赠与的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19条双方针对一方所有的婚前个人房产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和份额,不动产证加名是实际履行了财产约定。我是律师说财富传承,法律和资产配置问题可以私信!去我的《文章》里看看吧,应对要求加名的,你可以要求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今天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婚前买的房子肯定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情况是的,但有特殊情况,有可能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用个人财产作为首付款,向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登记在出首付的这一方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按揭贷款的,那么如果日后离婚了,就由双方协商房子归哪一方所有,如果协商不了,一般房子判给登记方,但是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对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还有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进行补偿的。
3、不管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子,还是婚前出首付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如果双方协商,比如说签订协议,这个房子是算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情况房子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4、若婚前有多套房产,但在婚后对房进行了变卖,所得房款将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意思呢?
你是想分人家的房子呢?
还是惦记人家的财产呢?,
算了吧,都没毛线用的,父母的产权证加上儿子的名字,
那只能证明,此房产有儿子的三分之一,如果产权证上没有注明份额分配的话,
也只能证明父或母,还有儿子,如果任何一方想处理此房子时,
必须要另二方签字同意,如果一方不同意,此房产处理不了,
此房产是三人共有的房产,跟别人无任何关系!
任何人是休想分到的,绝对是婚前财产
1、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离婚的,那么可以在30天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允许离婚;
3、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给挥霍财产的一方。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有财产区分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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