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婚姻登记所需材料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婚姻登记所需材料清单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本人的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和自己那页在一张纸上打印;
2、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件与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打印;
3、2寸结婚照两张,要符合结婚照要求,可以选择当场拍摄,也可以选择信赖的影楼/工作室提前准备好;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属于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须提供盖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圆型章的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复印件;本人的户口卡片没有“户口专用”章的,当事人还应同时提供盖有“户口专用”圆型章的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集体户口簿管理单位印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结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2.对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3.已准备好的婚姻登记申请书:由男女双方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或下载后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未婚证明和离婚证明:为证明男女双方未曾结过婚或已经离婚,并无婚姻关系。未婚证明可以通过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来证明,而离婚证明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5.结婚登记需要提供详细的现住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通知领取结婚证。
在具体办理前,建议先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咨询,了解当地结婚登记的流程、材料要求及办理时间等,以确保办理成功。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当事人个人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姓名、出生年月必须和身份证、户口簿一致);
3、婚检报告(指定市妇幼医院);
4、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原件);
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夫妻双方一起到区登记机关办理,并递交下列资料:
1、曾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档案出具证明:
2、双方遗失《结婚证》原因的书面证明,并由单位证实盖章:
3、有效身份证件:
4、2寸双人合影2张或单人l寸照各2张。
如果是第一次领结婚证的话。只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还有结婚相片两张。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了。
如果是二婚的话,除了还要拿上户口本,离婚证,还有身份证,这样子才可以办理结婚证。还有最重要的是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这样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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