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婚姻家庭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1月18?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1月18日

  • 婚姻家庭
  • 2023-07-29 18:13:52
  • 0
  • 典典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1月18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1月18日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婚姻法对房产是如何规定的?
  2. 最高院关于公积金的司法解释
  3. 92年婚姻法颁布时间
  4. 合同法司法解释是否被民法典废止

婚姻法对房产是如何规定的?

感谢邀请,敬请关注,法律青鸟为您服务!

婚姻不是单纯的合同关系或财产关系,而是在国家干预下的以身份关系为主、以财产关系为辅的法律关系。

财产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财产按性质可分为动产与不动产,房产属于不动产,婚姻关系中财产的归属是相对比较复杂的事情。

婚姻法对房产的具体规定分为如下几个部分。

一、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中有关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其中该解释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总之,以上法律条文是婚姻法对房产的有关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律师。

最高院关于公积金的司法解释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根据财产保全和执行案件的需要,有权查询、冻结和扣划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92年婚姻法颁布时间

从来就没有所谓的一九九二年的《婚姻法》。 有关婚姻家庭问题,以现行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的《婚姻法》为主,辅之以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司法解释是否被民法典废止

合同法司法解释是被民法典废止了。

《民法典》实行后原有司法解释是废止的,与《民法典》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不统一甚至抵触的司法解释应当被废除,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应根据《民法典》条文内容及精神作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关于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1月18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再婚与前婚财产关系梳理:离婚后的经济影响和规划

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律师费 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律师费谁承担

婚姻法司法解释2017.2(婚姻法司法解释2013全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4条补充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4条补充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1月18?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1月18日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0924.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10月07日星期六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