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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嫁給臺灣人也是正常之,因倆岸人民也是同根同源,雖然民進黨執政者對大陸去中國化臺獨根深蒂固現實,但倆岸人民血濃於水往來了解認知彼此婚姻結合,也是婚姻法負予每一個公民權利,有權選擇自己終身伴侶之幸福婚姻!謝平臺之邀!
通俗一点来说,婚姻法的核心内容,讲的就是人们结婚和离婚的事。但是,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强调的都是充分尊重个人自愿,对到底可以结婚、离婚多少次的问题,婚姻法并没有进行任何的限制和规定。
这其实是很对的,也是尊重人权的具体表现。因为,结婚、离婚、生育,是人类的基本生存权利,法律一直强调的是婚姻自由、自主,不受外力干预。
所以,题主你说的你单位里面的一个女同事结婚了八次,这还真的不奇怪,同时也没有违反婚姻法。
因为,只要她合法离婚了七次,就可以合法结婚八次,这跟婚姻法允许、不允许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实话跟你说,这些年来,由于城市房产限购的问题,为了买卖房子,我身边就有朋友和同事离婚、结婚超过十次以上的。而且,无论离婚也好、结婚也罢,都是同一个人。
这比起你单位的女同事来说,那就更奇葩了。或者说,你单位那位结婚八次的女同事,在我们同事、朋友面前,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第一条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同国内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第六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四)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第七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
第三章婚姻登记
第八条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条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婚前健康检查制度。实施婚前健康检查的具体地域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二条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十三条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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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家庭暴力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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