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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们这拆迁,(女方的户口在男方家)男方让他的女儿签订了拆迁协议,把所有的财产都转移到他女儿的名下,(拆迁安置可以俺人口,也可以按宅基地)请问:房屋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有女方的么?
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子并不少见。如何办理房产证要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在子女结婚前已经约定,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送给子女,做为结婚条件的,应该视为此房是父母赠送给子女结婚双方的共同财产。二是父母自己愿意给已婚子女买房子的,房产证上可根据父母的意愿登记产权人。父母赠予子女一方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约定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不动产即主观愿望就是给自己子女的一方的,这次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放弃房产证的所有权,双方协商一致,到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共有性质变更为单独所有。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第十六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第十七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第十八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并根据不同登记申请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房屋登记机构认为申请登记房屋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是的,因为要作为个人财产必须是婚前买房并且办理了产权登记,否则就不能视为个人财产,而在办理房产证时就需要作为权利人的女方放弃所有权才能单独办理房产证。
根据《新婚姻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房屋登记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1460/婚后买方一方放弃产权协议(婚后买房一方写放弃产权有法律效率么)
婚后买房一方放弃产权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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