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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男方因病去世财产分割?婚姻法男方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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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0-06 08: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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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康

大家好,关于婚姻法男方因病去世财产分割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婚姻法男方死亡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夫妻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男方就过世了,怎么办理过户?
  2. 男方再婚,贷款购买的房产有女方名字还在还贷且女方因病去世该如何分配?
  3. 老人患病要你照顾,去世后老人的财产却没有你的份,大家怎么看?
  4. 婚姻法大病离婚补偿

夫妻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男方就过世了,怎么办理过户?

谢谢邀请;夫妻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男方就过世了,怎么去办理过户,这就得看你们究竟离了婚没有,才能给出正确答复的。

依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双方,所拟订的协议条款,只要是在平等的基础上,没有任何外来干涉和威胁的前提下,哪怕协议内容再有失公允,只要双方自愿认可,在协议上签了字,领取了离婚证,这一纸协议就成了有效的法律文件,是具有合法性,受到法律保护的。

如果说你们只是签订了离婚的协议,而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你们的婚姻依然是合法的,还受到法律保护。在婚姻的框架下,这一纸协议就是一张废纸,它成不了房产是属于你的法律依据,要想在房产证上更名过户根本是办不到的。房产可以作为去世丈夫的遗产,依法你和丈夫的父母,还有丈夫的孩子,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平等继承房产。

如果说你们签订了离婚协议,又领了离婚证,这一纸协议在法律上是生效的,能得到法律认可,就受法律保护。并不因为签订协议的对方死亡,就可以不履行协议的内容。凭着离婚证,离婚协议,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更改产权过户了。

男方再婚,贷款购买的房产有女方名字还在还贷且女方因病去世该如何分配?

再婚男应该是一个人品不错的人,帮助抚养女方女儿大学毕业也象是亲爹,一家人商量着划分,家和万事兴!

老人患病要你照顾,去世后老人的财产却没有你的份,大家怎么看?

彭云娇的母亲在床上病了一年,这一年来,一直是她在床前照顾。一年后,母亲去世,办完了母亲的后事,她主动放弃了母亲的财产。

彭云娇拿出了二十万现金,放到两个哥哥面前,说,这是母亲所有的财产,然后,她什么也没说,头也不回地走了。彭云姣知道,这一辈子不会再和哥哥们有交集了,她的心空了。

彭云娇的父亲早逝,当年,她不顾母亲的阻拦,执着地为了爱情远走他乡。婚后也挺甜蜜,只是命运不济,丈夫早年因病早世,当年,她这段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同时也遭到了两个哥哥的强烈反对,说她自私,就只考虑自己,不考虑母亲的感受,并对她放出狠话,有志气一辈子别登娘家的门。

话虽然是这么说,可是彭云娇每年都必然回去看望母亲几次,两个哥哥对她的态度一直是爱搭不理的。

哥哥这么对她,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于母亲,当年,她出嫁的时候,母亲没有给她一分钱的陪嫁,后来,丈夫去世以后,母亲就让她回家,把之前租出去的一套楼房让彭云娇居住。

这就爆发了她和两个哥哥之间的矛盾,因为在这之前,母亲曾经许诺两个儿子,这一栋和她住的那一栋,将来给两个儿子一人一栋。

彭云娇回来以后,母亲和两个儿子说,你妹妹住的这个房子,她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等以后,她再次嫁人了,这个房子还是你们的。

很显然,两个哥哥对母亲的这个决定不是很满意,他们两个人合计一下,对妹妹说:这样吧,这个房子以后我们也不要了,你和咱妈住到一起,彼此还有个照应,以后妈上了岁数,你负责照顾她就行了。

当时,彭云娇有些生气,两个哥哥拿着房子作为了她将来伺候的母亲的交易。

她立马表态说,房子她不会要的。

两个哥哥一唱一和地说,别唱高调了,要是真心不要,那就别住在这里了。

彭云娇一气之下,走入了第二段婚姻。

匆忙结合的后果往往是令人悲伤的,彭云娇也是如此,二婚的她并不幸福,并且二婚老公还有家暴倾向,不得已,她第二次又走出了婚姻。

世界上最爱自己的,莫过于母亲,母亲再次要她搬回家住。这一次,母亲很明确的告诉儿子,她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女儿没有落脚之处,她的房子要给女儿一栋。

对此,遭到了两个儿子的强烈反对。

面对这个局面,彭云娇不想让母亲为难,她一个人又踏上了去往他乡的打工之路。

直到一年前,她接到了哥哥的电话,说是母亲病了,让她回家大伙一起合计合计,拿个照顾的方案。

这一年,彭云娇刚刚退休。

彭云娇回到家里以后,哥哥和她说,之前咱妈能动的时候,都是我们来回照应,现在咱妈不能下床了,你也退休了,要不你回来照顾咱妈吧,回头咱妈的存款都归你,我们也不参与要。

母亲的二十万存款,这个大家都知道的,这也是母亲回迁房多余面积的给的款项。

这让彭云娇不由得想起了几年前的事情,她很想拒绝,但是看着床上泪眼汪汪的母亲,她还是答应了。

母亲一个月有一千五百块钱的退休金,光吃药一个月要五六百,剩余的一千也就是个生活费。人老了,也吃不了多少,这一千块钱,节省着将就够用。

后来母亲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吃饭都要靠人喂,两个哥哥似乎对她有了交代一样,母亲的钱都给了她,她就应该照顾,他们没有得到利益,自然也非常坦然的可以不管不问,偶尔来指导指导工作。

哥哥们十天半个月的来一次,来了看着她给母亲喂饭,非常不满地说:你让她自己吃,这样她废了,就不能动了。

彭云娇何尝不想让母亲自己吃,她比谁心里都清楚,母亲颤抖的双手已经端不起碗了,这些偶尔来一次的哥哥们,永远站在指挥家的角度,让她很无语。

想想也罢,看着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的母亲,委屈只能自己默默咽下。

这一年来,她的体重从一百三十多斤,消瘦到了一百多斤,即使如此,也是她一人硬撑着。

她曾经和哥哥说过,母亲的钱她一分钱都不会拿,哥哥们当面没有说,背地里去和亲戚邻居们说她,说得比唱的都好听,谁会干没有利益的事情。

一年以后,母亲去世了,整个过程,彭云娇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两个哥哥倒是嚎啕大哭,嘴里还不停地在念叨,妈呀,你走了让我们可怎么活啊,我们再也没有妈妈了。

那一刻,彭云娇心里有种,说不出什么滋味。

彭云娇拿了二十万现金,放到两个哥哥面前,说,这是母亲所有的财产,我分文不要,然后,她什么也没说,头也不回地走了。彭云姣知道,这一辈子不会再和哥哥们有任何的交集了,兄妹之情到此为止,她的心空了。

这一年多来,照顾母亲的种种艰辛,也抵不过哥哥们冷血般的作为。

彭云娇觉得,照顾老人,辛苦点,累点都可以忍受。照顾老人,要有耐心,最重要的是要有良心,当良心被利益淹没了之后,所有的亲情都将化为冰点。

婚姻法大病离婚补偿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即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该规定是承认家务劳动尤其是妇女的家务劳动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的体现。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和情理上讲,夫妻一方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现象是正常的。但是依据民法公平对等的原则的要求,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理应享受与义务相应的权益回报。实际上,一方为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义务,必然会出现个人所得财产减少的情况,因此,在夫妻双方约定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离婚时另一方应当给与对家务劳动付出较多的一方相应的补偿,《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适当的。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的经济补偿,需要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主动提出,否则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

婚姻法男方因病去世财产分割和婚姻法男方死亡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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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2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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