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争议这个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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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无婚姻?
三无婚姻,是无话、无性、无爱的婚姻,是现代婚姻生活的一种状态。即双方在婚姻生活中无话可说,在身体上无爱可做,在精神上无爱可言。
无话可说婚姻的第一杀手就是婚后没有共同语言。
结婚后,夫妻在漫长的柴米油盐生活中,逐渐的在情感上以自我为中心,降低了对方的情感要求,忽略了彼此情感交流,造成双方没有共同话题。长此以往,双方遇到问题了,不去解决,产生矛盾了,不去解释。其结果,轻则彼此疏远感情冷漠。重则,直接导致“冷暴力”滋生。
夫妻双方一旦进入"无话可说"的状态,就必须及时主动去解决:1.主动沟通,改变自身心态。尽量找到两人共同点、共同兴趣,慢慢提高两人沟通欲望。2.主动分享,学会示弱。降低姿态主动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在给彼此寻找台阶下的同时,让彼此更加接近。
无爱可做常言道,“食色,性也”。无性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要知道,性,不仅只是为了繁衍后代。它同时也是促进夫妻关系和谐的调和剂。无性婚姻不仅会让夫妻疏远,更重要的是容易引起怀疑和揣测,会变得敏感多疑。这种状态,对女人来说,是一种无声的伤害,对男人来说,是一种无息的折磨。
面对无性婚姻:1.平时可以多做一些亲密动作,接吻,拉手之类的。也可以买好情趣内衣,在床上给他准备一个浪漫惊喜,这些都能增加性趣。2.不能以性为惩,平时吵架归吵架,不能用性作为惩罚。
无爱可言夫妻双方在一起久了,会觉得生活平淡没有激情,日子叠日子,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压力,让彼此都看不到未来,从而都失去了对方的关心、照顾、呵护。老人、孩子,甚至是各种家庭关系,使婚姻生活变成了“凑合”,每天能做的就是苦苦的坚持,苦苦的熬,等熬白了头,也就熬到了头。
“凑合”的婚姻是感觉不到幸福和快乐的,在婚姻生活中想得到爱与被爱的幸福,就要做到:1.相互鼓励,让彼此在生活中的点滴成绩都能得到最大的认可。2.相互体谅,让彼此因压力发泄出来的负面情绪,都能得到最多的体谅。3.相互信任,不要因外界灯红酒绿的诱惑,给对方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而产生信任危机。
总之,无话、无性、无爱的婚姻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每个角落,只要我们能共同努力掌握经营之道,摆脱“三无婚姻”并没有想象中的难,只要用对方法。一切问题也都能迎刃而解。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问题是,婚后下的房本,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这就要看该房产是婚前单方出资买的,还是双方共同出资买的,依法才能给你答复的。
如果婚前买的房产,是单方全款出资买的,它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后才下的房本而改变房产归属权性质。有很多人在婚前婚后的时间上,混淆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区别,认为在婚姻期间内才发放的房产证,可以看成是了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但它不是用夫妻共同的财产买的,也不会因为婚姻而改变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性质。
如果说买的房产是单方婚前出的首付,婚姻后才下的房产证,以后的还贷还是用单方个人的婚前财产还贷的,该房产就属于个人房产,与对方无关。除非单方愿意在产权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又没有约定,一个愿送一个愿收,才能把它看成是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如果说买的房产是单方在婚前出的首付,婚后不论是靠任意一方的收入来还贷的,也不论房产证是在婚后下的,还是在婚前下的,婚前部分是属于单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由此类推,要是婚前是双方共同出资买的房,或者是共同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铁定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谢谢邀请。所谓七年之痒说得明确一点,也就是说,结婚七年左右的时间,是一个婚姻危险期,在这时期内,相对婚姻其它年分的离婚概率大,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我们不难发现,这一时期正是小孩长到六、七岁上小学的时候,从结婚到这时期,夫妻要经历孕期、哺乳期以及抚育幼儿,需要父母脚跟脚手跟手,手忙脚乱,焦头烂额,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夫妻之间既使有个小矛盾,也无时间无精力去顾及,小孩上小学后情况发生了变化,父母从琐碎繁重家事中解脱出来,不经意间有一种释放心情,头脑产生把这几年失去的青春和快乐补偿回来想法,抓住青春末班车,放飞出去与兄弟姐妹们玩一玩,于是导致忽略夫妻感情的融合,忽略家庭责任感,回到家中却是柴米油盐另一番情景,心烦便很容易夫找妻的茬,妻寻夫的刺,夫妻之间便产生细微间隙,如果此时不处理好,这种细微间隙会无限放大,矛盾加重直致家庭破裂。这种现象不禁给人们一个警示,丈夫和妻子在清闲的时候,更要多关心对方,关注家庭,经营好婚姻。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对变性人婚姻家庭权利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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