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婚姻法是公法性的问题,以及和婚姻法是公法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民法调整对象:一个民法是什么的问题
律学馆
民法调整对象,是指应由民法进行调整、规范,并且规定在民事法规之中的社会关系。
民法调整对象体现了国家意志,即国家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对其认为重要的社会关系加以规定,引导人们朝着国家期望的方向去进行活动,并实现国家所追求的结果。简而言之,民法的调整对象,不仅建立在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还反映了国家这个大集体所要确认、保护和发展的社会关系,这些关系,必然是对国家治理和秩序稳定有利的。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即一定的社会关系。
我国的法律部门是按照法的调整对象进行划分的。民法的调整对象就是民法与其他法律的直观区别。当然,不同时期对民法调整对象有不同的认识,因此民法的范围也就不尽相同。如早期我国认为民法只调整财产关系和一定的人身关系,导致《婚姻法》被排除在民法体系之外;又如新中国第二次编撰民法典时认为民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起草人将预算、税收等关系都纳入了民法的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对象与民法调整范围是同义词,二者只是字面上的不同,实际指代的含义并无区别。
民法调整对象还关系到法的本体,民法是什么?民法保护什么?它是私法还是公法?是以权利为本位的权利法、自由法还是以义务为本位的不自由、不平等的法?这些问题,都可以从民法的调整对象中一窥究竟。
可以说,民法与民法调整对象的关系就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民法调整对象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尽管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并没有像我国一样在民法总则直接予以明确的规定,但是,他们依然要在实践中对哪些社会关系受民法调整,哪些不受民法调整做出确认。这是适用民法的前提。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受到苏联的巨大影响,在总则中明确规定民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其中的结果之一,民法调整对象和民法的立法目的一起,在民法典中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
通过民法的调整对象,我们才可以将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等涉及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串联起来,形成事实上的“民法典”,而不会把税法、公司法等归入到民法之中。所以说,问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其实是问民法是什么。
法律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一般来说,法律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分类:
1.按照法律的性质:公法和私法;
2.按照法律的种类:宪法、民法、刑法、商法、劳动法、行政法、国际法等;
3.按照法律的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4.按照颁布机构的不同:国家法、地方法、社会团体法、行业法;
5.按照法律的效力范围:国际法、国内法、地方法律等。
国家法是指一国政府制定和实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具体包括:
1.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组成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2.法律: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规,规定了社会生活中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
3.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规,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4.司法解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制定的解释性文件,对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规范。
5.部门规章:各部门制定的具有专门性的法规,规定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具体事项。
1、按法律的国际因素可分为:国际法,国内法;
2、按法律的地位可分为:母法即宪法,子法即根据宪法制定的其他普通法律;
3、按法所调整的内容种类可分为:实体法即规定、调整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法律,程序法;
4、按法律所调整的范围可分为:公法即调整公共利益的法律,私法即调整社会个体权益的法律;
5、按法律所调整的具体内容可分为: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婚姻法,行政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社会组织法,交通运输法,金融法,国土资源法,税务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医务人员兼职执业法律探讨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姻法是公法性(婚姻法是公法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9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