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婚姻法 第几条 性权利和婚姻法是第几条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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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是均等的,是相互的。那么,什么是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婚姻法》中有这样的规定:
(1)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3)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夫妻有相互扶养的权利;
(6)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在我们在婚姻生活中,夫妻有约定俗成的义务。如结婚的宣誓词所说:"你愿意嫁给(娶)这个男(女)人吗?爱他(她)、忠诚于他(她),无论他(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还有我国传统的夫妻义务有:男人有责任担当,女人从一而终;男主外,女主内;男人挣钱养家,女人相夫教子;夫妻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还有协助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夫妻双方都有给对方“性福生活”的义务等等。
不过,我们约定俗成的夫妻义务,一旦发生争议和纠纷,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图片来自网络,不妥通知可删)
是到了法律该出手的时候了,对婚内出轨,和肆意破坏别人家庭的行为,都应该有适当的惩罚。看如今社会,多少的恶性事件,都由不道德的男女关系造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幼小的孩子失去家园。
还有,对于新生儿,还建议一出生就做亲子鉴定,一方面避免孩子抱错。更重要的,也是从法律层面上,给男方一个明确的交代。如果法律有这个条款,张家界的女子就不敢穿上婚纱还跑去和别的男人,而且是2个男人,去发生混乱的性关系,而且不避孕,说听天由命,怀孕就怀孕。这对子男方的伤害太大了。
前一段时间,还看过一个故事,一个人到中年的男人,发现自己悉心养大的三个孩子都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这简直太匪夷所思了!
如果任由张家界新娘的行为发展,万一生下来的孩子,和老公没有血缘关系,这又是埋下的一个大雷,爆炸得越晚,杀伤力越大。这样出生的孩子,不是也在风险中吗?
婚姻自由,不想结婚可以不结,不想过了,可以离婚,最可耻的就是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龌蹉行为。法律是时候出手了,给安分守己的人一个保障。
婚姻法中所谓“共同生活”,是指居住在一起,成为一个家庭的成员,处在同一个生活消费共同体中。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和夫妻间的互敬互爱。
因为婚姻法是法律的一部分,所以最新的婚姻法通常会以法律官方文件或出版物的形式公布和发布,而不是以传统的书籍的形式出版。例如,中国的最新《婚姻法》修订草案、正式版的可以通过中国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发行,而不是一般意义的书籍。
当然,也有一些作者会针对婚姻法进行研究和撰写相关的书籍,包括借鉴最新的法规和修改,进行注释、解释、阐释等。如果您对婚姻法有特别需求,建议先了解最新的法规或者直接咨询相关法律机构、专业人士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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