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婚姻登记地法院管辖权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婚姻登记地法院管辖权规定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问题似乎很简单,实际上在律师和法院眼里远没有那么简单。为什么呢?
1.如果我们要作为原告起诉一名自然人(也就是提问者所说的“一个人”),首先要根据法律判断你(原告)与被告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决定了案件是先由仲裁机构管辖(比如劳动争议),还是直接由法院管辖;由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也就是原告应当到哪个法院去起诉,哪个法院有权受理原告的起诉。
2.确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要依据有关证据来判断,而不是自己认为是怎样。
3.如果原告和被告对于案件的处理有书面的管辖约定,在管辖约定不违法的情况下,原告应当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提前仲裁,或向双方约定的法院起诉。
4.许多案件的管辖是有特殊规定的,并不是一个“原告就被告”就可以解决的。例如: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有人问,事实很清楚,找律师还有什么用?
仅仅一个应当向哪里的法院起诉,就不简单吧?
合法婚姻登记地点在哪里,就在哪里的人民法院进行关于重婚的诉讼。
重婚案件归属合法婚姻登记地点的公安机关管辖。就算是重婚的一方在外国,那么,也是归属合法婚姻登记地点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管辖。没有合法婚姻登记,哪来的重婚?没有合法的婚姻登记地点,哪来的非法重婚地点?合法婚姻登记地点的管辖归属是确定的,不在确定地点处理重婚行为,难道在“飘忽不定”的随机地点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仲裁可跨区?仲裁可以异地仲裁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姻登记地法院管辖权 婚姻登记地法院管辖权规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7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