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婚姻制度
第三条禁止的婚姻行为
第四条家庭关系
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结婚自愿
第六条法定婚龄
第七条禁止结婚
第八条结婚登记
第九条互为家庭成员
第十条婚姻无效
第十一条可撤销婚姻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夫妻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姓名权
第十五条夫妻的自由
第十六条计划生育义务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
第二十条夫妻扶养义务
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
第二十二条子女的姓
第二十三条父母对子女的保护和教育
第二十四条继承遗产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
第二十六条收养关系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
第二十八条祖与孙
第二十九条兄姐与弟妹
第三十条尊重父母婚姻
第四章离婚
第三十一条协议离婚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第三十三条军人配偶要求离婚
第三十四条不得提出离婚
第三十五条复婚
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第四十条补偿
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
第四十二条适当帮助
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家庭暴力与虐待
第四十四条遗弃
第四十五条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犯罪
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
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第四十八条强制执行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的其他法律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变通规定
第五十一条施行日期与旧法废止
答: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新婚姻法46条的内容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新婚姻法46条的解读
本条是关于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的规定。
确立过错赔偿制度有利于制裁实施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有过错当事人,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有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内容。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如果离婚的过错全在夫或妻的一方,则该方得被判赔偿损害,以补偿他方因解除婚姻而遭受的物质或精神损失。”
夫妻财产分配根据法律的规定,肯定是保护受害一方的,具体分割由法院取证调解和家庭结构多方面考虑判决。
一段婚姻,无论谁的过错,无错方有权申谁赔偿损失。
这样法律起到了保护受害一方的作用,这样在社会当中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也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抵制一些歪风邪气。、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调节法,劳动仲裁调节法44条规定先与执行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7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