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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之间家暴的解决,适合以民法解决纠纷,而不是婚姻法解决问题。首先,情人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情人发生的暴力纠纷,被伤害者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到医院检查身体的伤害程度,根据公安部门的证明资料和医院的检查报告结果,向法院起诉施暴者伤害人身要求赔偿或是惩罚施暴者。
这么多年,丈夫一直对妻子家暴的男人,说明这个人心里有问题,给孩子内心造成的阴影也是很大的,不能在为这种男人去忍让什么,即使和孩子两个人生活,也不要他,这种人是改变不了的,为了孩子和自己,早离早解脱!
派出所应当立即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于涉嫌犯罪的应予以立案并进行侦察。《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部令125号)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第一款的规定。第五十一条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2021家暴不一定直接判处离婚。
虽然家暴也是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尤其是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家暴,但不愿意离婚,也愿意悔改,这种情况下,法院也会考虑婚姻的稳定性,会给悔过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判决不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94年前婚姻法,94年新婚姻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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