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婚姻法的可撤销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婚姻法可撤销情形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婚姻法的可撤销和婚姻法可撤销情形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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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新婚姻法2021离婚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新增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申请协议离婚后,30天内都可以反悔撤回;同时在30天期满后,双方也要在30天去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任一方不领取的,则视为申请撤回。
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
婚姻可撤销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被胁迫结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而结婚的情形。
二、可撤销婚姻的步骤:
(一)向之前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需要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进行审查
(四)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到胁迫结婚情况真实并且不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及债务问题,登记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婚姻的决定,宣告双方结婚证作废,并且将情况予以公告,公告的期限不能小于三十日。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撤销婚姻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的,终止办理。
申请撤销婚姻,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第一,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二,离婚期限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一年的,一方起诉,准予离婚。
第三,子女抚养权的规定。不满2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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