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新婚姻法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以及新婚姻法对离婚过错方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马上就要生效的民法典,对于自愿离婚,增加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虽然《民法典》尚未生效,其中1077条的规定,但是马上就要推行了。直接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是双方在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有30天的冷静期,如果其中任何一方撤回申请,就不批准离婚了。
这个冷静期的设立,主要是考虑到,很多年轻人冲动,当然网上关于这个修改各界都有说法。针对本问题,我仅提供规定草案本身。
离婚后发现前妻出轨,如果情节严重,涉嫌重婚罪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感谢邀请,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基本上属于《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简单讲解一下:
1、离婚分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能否多分财产,需要双方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无过错方想要多分财产不能实现。
2、如果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造成无过错方损失(包括精神伤害),对判决有过错方赔偿,进而实现了多分的目的。
3、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况:(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而且,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如果只是一方出轨,或者没有确实证据,在法律上是无法认可的,法院如果不才信就不会多分。
举个简单例子:
张某长期与其他女子有不正当关系,其二人经常同居,张某妻子通过走访搜集证据,证明二人确存在长期同居关系,在第三人看来一夫妻名义生活,而且找到了他们家庭或者亲密合影,起诉离婚和要求赔偿,一定获得法院支持。
解答百姓疑惑,追踪社会热点,敬请关注头条号“全民普法宣传”~下面是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中婚姻法部分给大家分析出的重点:
1.离婚冷静期,申请离婚后30天内可以反悔,到期后还有30天,有一方不去领离婚证,当做撤回离婚申请。两者相加共60天。离婚会变得非常困难,明年1月1日实施。
2.婚姻隐瞒重大疾病,可以撤销婚姻。婚姻撤销后,当做从未有过婚姻关系。
3.居住权,是设立一个物权。一旦房屋的居住权在房管局登记了,就算成立,没有登记则不成立。买房一定要查册,看房屋有没有被设置了居住权。因为,新房东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被设置居住权的房子没有商业价值,只能等居住权到期后才会恢复商业价值。
老人给保姆设置了20-30年的居住权,子女继承房屋,还不一定熬得过保姆这20-30年的居住权。
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
公租房以后估计会用居住权来实现。
4.婚姻中付出家务劳动较多、照顾小孩老人较多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一笔补偿款。至于标准,目前需要法院指导案例和后续司法解释跟进。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后对弱势方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新婚姻法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新婚姻法对离婚过错方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1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