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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能看到你的婚姻状况吗(人力资源能查到婚姻状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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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29 23: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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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典

大家好,关于人事部能看到你的婚姻状况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人力资源能查到婚姻状况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出轨会受到法律惩罚吗?
  2. 你在单位与女同事有过暧昧吗?
  3. 你会在乎其他人对你的看法吗?
  4. 在看候选人简历时,HR会先关注哪部分?

出轨会受到法律惩罚吗?

民警朋友告诉我,根据2021年的最新法律出台,出轨不违法,但是涉及以下几种情况是违法的,建议了解为妙。

出轨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男女朋友还没有结婚,处于恋爱期,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再找异性,而且还发生了关系。

2、男女双方已婚,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找婚姻之外的异性,而且还发生了关系。

男女情人出轨一般情况下,是不违法的,涉及到以下的几种情况,就有可能受到处罚,建议了解详情为妙!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视频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jian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男女为了吸D,经常约会,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出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经常约会,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3、与军人的配偶同居。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

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

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

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

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

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附近的幼儿园读书。

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

5、有一天我在上班,突然接到总经理开会。到了会议室,总经理通告一件事情,研发部的总监被无偿解雇。

我们感觉很突然,研发部的总监赵明,平常看着很斯文,戴着一副眼镜。

我们公司经常聚餐喝酒,喝酒完成之后,就去唱歌,赵明不喜欢喝酒,也不参加KTV唱歌,在我们心目中是挺老实的一个人。

总经理告诉我们,赵明和品质部的一个文员同居,赵明住在公司单身公寓,品质部的文员住在公司宿舍,经常找赵明,这种同居关系维持了半年多。

有一次文员发现自己怀孕了,要求赵明离婚,娶她做老婆,赵明不同意,文员找到赵明的老婆,要挟他们离婚,赵明老婆很生气,拒绝离婚。

文员要挟不成功,就到公司人事部告发赵明,人事部报告给总经理,经过高层讨论,认为赵明作为公司高层,影响公司形象,把他开除了。

6、我一个女同事王晓月,由于心情不好,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心情低落的语言和图片。

有一天上班,公司来了一辆警车,几个民警找到晓月,在会议室谈论一会儿,等他们出来了,看到晓月眼睛红红的,似乎刚刚哭过。

第二天听办公室一个女同事说,晓月由于迷上网恋,被骗3万元人民币,而且还和对方发生关系了。

晓月和老公关系不是很好,尤其是在生了孩子以后,夫妻关系越来越冷淡了,后来老公去另外一个城市上班了,两地分居,这种关系维持了4年多,这期间经常吵架,在孩子6岁的时候,最终离婚了。

由于晓月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心情低落的信息,有一些朋友在朋友圈动态劝导她,给她点赞鼓舞。

有一天晚上,一个陌生男人向阿伟申请添加好友,她由于心情不好,就同意了。

她在公司外一个人租房,下班之后,为了消磨无聊的时光,和网友阿伟经常聊天谈心。

刚刚聊天这是打发时间,随着时间的发展,他们越来越深,晓月心情不好的时候,阿伟经常劝导她。

去年晓月过生日,提前把这个消息告诉阿伟了,阿伟答应见面给她过生日。

到了生日这一天,阿伟订好生日蛋糕,订好饭店,点菜都是晓月喜欢吃的。

他们喝了一些红酒,晓月在吃饭期间抱怨生活太苦了,阿伟表现得很心疼晓月,阿伟告诉晓月他是单身状态,提出和晓月交朋友,并且答应取她做老婆。

晓月的心软了,吃完饭带阿伟到了她的出租屋,随后就发生了关系。

晓月感觉爱情来了,迷上阿伟了,就这样他们经常在出租屋约会,并且协商什么时间结婚。

有一次晓月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接到阿伟的电话,告诉她,继续一笔钱,是1万元,他哥哥出车祸了,是救命钱,并且答应她,过几天就给她,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她马上转1万给他了。

到了第二天,阿伟又打电话,告诉晓月,再借2万元,晓月有的担心,没有答应,但是阿伟写好欠条,拍照片发给晓月,承诺过几天就还给她,晓月才答应借给他。

晓月这笔钱计划给她孩子的抚养费,因此对她很重要。

当阿伟拿到3万元之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晓月了,刚开始还接电话,后来干脆把晓月拉黑了,这个时候,晓月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晓月也没有办法,报警求助警察帮忙,警方经过半个月的时间,抓到阿伟了,幸运的是把3万元钱也拿回来了,经过警方调查,这个阿伟是已婚人士,经常在网上骗取女孩的钱。

经过这件事,对晓月很可怕的经历,本来以为找到真爱了,结果是一场骗局。

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7、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碰到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两个人。

两个人也就一起被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并且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给他老婆打电话,他老婆接到电话后非常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是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

异性男女之间涉及卖Y和P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Y和P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P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以上这几种情况,就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男女一方已婚或者双方已婚,是情人关系。

已婚人士出现婚内出轨的行为,不构成犯法,属于道德问题。

2021年新法规《民法典》出来以后,出轨最多只接受道德层面的谴责,夫妻双方,因一方出轨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

写到最后。

1、男女朋友出轨只要没有以上几种情况,是不违法的。

2、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3、现代化的社会,思想自由开放,舆论宽容,不要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4、人生不易,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是为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且行且珍惜!

以上是我的分享,感谢阅读,感谢关注!

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图片来自网络。

你在单位与女同事有过暧昧吗?

有过,暧昧到什么程度,躺一张床上睡了一晚,猛不猛?

具体情况如何,听我慢慢讲。

这妹子比我小了五六岁,看起来让人很舒服,只能这么形容了,并非胸大臀翘的那种,就是有一种青春洋溢的那种感觉,很活泼也没什么心思,虽然出校园也几年了,但还是一副学生模样,不过这样的孩子,其实不太适合工作环境,毕竟公司里老油条居多,一些老男人总喜欢逗她,看着她羞红脸就很得意,我有时候看不过眼,就帮她解围,可能也因为这个原因,她经常早上给我带点早餐什么的,因为我经常晚睡,早上食欲不振,常常喝点热水就当早餐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看到了,所以关心我吧,反正这些我也没问。

她工资不高,给我多买份早餐,我自然心里有数,因此偶尔下班了带她下馆子或者逛逛街,买点小礼物,她其实挺有分寸的,有时候抢着付饭钱,贵重的礼物也不收,甚至直接开口别让买,但小礼物送了倒不拒绝,她挺喜欢布偶,可惜夹娃娃技术都不咋,所以只能买了。

其实挺喜欢这种不远不近的感觉,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暧昧,比朋友多点微妙的感情,但又似乎都不想捅破那层窗户纸,成为真正的恋人。实际上我感觉可能我表白了也会被拒绝,因为她长得挺高,反正外形上我个人觉得不登对……

那天她过生日,叫了几个朋友一起庆祝,然后她有个闺蜜刚失恋喝醉了……大家可能受这种气氛感染,都喝了不少,一起玩到凌晨,也不想回家了,就去附近酒店开房说打会牌算了,结果进了酒店,她几个朋友,都是女的,躺床上没力气再动,横七竖八的躺到床上,我一看就说那我再去开个房,虽然贵点,但实在住得地方很远,也不想跑了。

她说要不就一个房间凑合下得了,就几个小时天亮了,没必要再浪费房钱,因为开的是标间,有两张床,住其实能住得下,我说那行吧,反正一屋子人,虽然除了我是男人,其他都妹子,但也不至于太尴尬,我就找了张椅子准备躺下,她说你睡床上啊……

我都笑了,因为是五个人,标间床也不大,这时候一张床睡了两个,另一张睡了一个,就是她那个刚失恋的闺蜜,喝得不省人事的那位。另外还剩下我跟这妹子比较清醒。

我开玩笑说,咋的,你这是要让我跟你这闺蜜躺一床?撮合我俩?

她就过去把她闺蜜拉起来,让她闺蜜跟另外两个妹子挤一起。然后让我睡那张空床。

我就躺了上去,也没再说什么,心里其实已经明白了,不一会她上了洗手间回来,躺我身边,还把外套也脱了,钻被窝里,两人盖了一床被子,中间没多远距离,能感觉到对方体温。

我背对着她,面对着浴室的磨砂玻璃看了大半个小时,背后她的呼吸声似乎也很刻意的放缓慢,肯定是没睡着,后来我还是迷糊的睡着了,因为第二天周末,大中午才醒,不知道她到底晚上有没睡。

虽然有了这样的一晚,但后来似乎也没更深的感情进展,就这样保持到了我离职。

兄弟们,加个关注啊,我的连载里有辆慢车《我们的合租往事》,这个真实的经历,加工下会放里面,大家看个热闹。

你会在乎其他人对你的看法吗?

当然会在乎,因为,人是社会人,社会属性,决定了人有时候必须在乎别人对你的看法,时时调整自己的言行,跟上时代的步徒。当然,看法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用有则改之,无则加逸的态度对待负面意见,这是其一。其次是对于正面的,向上的,有利的建议,采取兼听则明,用谦虚的态度,采纳建议和意见,利于做好自己的工作。第三,对于一些无聊的,不怀好意的看法,听之任之,没必要认真。人,是为自己活的,没必要事事看别人的看法过日子,哪样也太累了。

在看候选人简历时,HR会先关注哪部分?

企业hr每天都会收到很多份简历,因此不可能每份都非常仔细的观看。只会扫视应聘者的简历,并决定是否要这个应聘者面试。那么,如何做出一份好的简历就非常重要了,要根据hr的习惯去填写自己的简历。那么,hr在看简历时一般先看哪里呢?

1.视觉习惯,看左上角

Hr一般根据视觉习惯可能会看左上角,因此在左上角的内容一定要简练,并且能够提供出自己最基本的信息,不可过于繁杂,这样会给hr不好的第一印象,从而主观上不会选择你的简历。

2.应聘照片

这是人们很正常的习惯,在看简历之前首先先看应聘者的照片。或许,这么说有些不公平,但是应聘者照片颜值高真的会有更多的面试机会。所以在张贴自己的应聘照片时一定要选择干净、清爽的照片,不要给hr不好的第一印象在这个看脸的时代,你的应聘照片真的非常重要。

3.求职意向

Hr在招聘是根据自己所需要招聘的职位去挑选面试者,因此在简历中的求职意向中一定要填写清楚,自己到底是要应聘什么职位,不能写的模糊不清,这样不仅会引起hr的反感,甚至hr并不知道你想要选择什么样的职位,从而认为你是一个没有主见和思想的人。

4.学历、证书

一些公司很重视应聘者的学历和自身的专业技能,因此在简历中一定要写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学历、哪个学校毕业的,以及考取了什么专业证书。我甚至见过一些hr会直接搜索自己需要的证书及学历,符合情况的会给予面试机会不符合条件的直接淘汰。

写简历并不是你想要写什么,而是hr想要看什么,所以在写简历时一定要写清楚自己的各基本情况以及求职意向等等,一份好的简历是入职的敲门砖,会让你的面试成功机会增大很多。

更多问题欢迎关注交流,成长路上我们一起前行!

人事部能看到你的婚姻状况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人力资源能查到婚姻状况吗、人事部能看到你的婚姻状况吗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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