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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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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25 22: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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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婚姻法规定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婚姻法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婚姻法规定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梅毒是一种什么样的病?
  2. 30岁不想结婚是有心理疾病吗?
  3. 得了精神分裂症没结婚,有生理需求怎么办?
  4. 马上结婚了查出女方生病,婚不结了有错吗?

梅毒是一种什么样的病?

上午手术,术前准备,发现17床大爷病毒系列中梅毒(+),一般凡是病毒(+)的患者我们都会安排在最后一个做手术。

可是之前排手术的时候,大爷排第二个,今天突然要告诉大爷下午才能轮到他手术,大爷问为什么,我们该如何回答。

后来我们只能先和家属沟通,还不敢告诉大爷的老伴,只是告诉大爷的儿子,因为这个情况,手术只能推后。我们就骗大爷说机器坏了,要等下午才能修好。

其实这几年手术,总能遇到一些人,梅毒(+),而且以老年人居多,当然具体原因,我们不得而知,这可能是个社会问题,我们今天就聊聊,梅毒是个什么病。

一、最出名的梅毒--清朝同治皇帝

同治帝当政之时,慈禧把持朝纲,同治敢怒不敢言,心情十分烦闷。于是到北京的著名花街柳巷——“八大胡同”去玩耍,染上了花柳病。年仅19岁的就早早离世,可以说他是清朝最为不幸的皇帝。这也是最出名的花柳病,也就是梅毒患者。

二、梅毒是什么病?

梅毒是一种性病,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我国梅毒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从2003年的4.5/10万,上涨到2013年的32.86/10万。

梅毒患者的皮肤、黏膜中含梅毒螺旋体,未患病者在与梅毒患者的性接触中,皮肤或黏膜若有细微破损则可得病,极少数可通过输血或途径传染。患者皮肤损害、血液、精液、乳液、唾液、唾液中都含有梅毒螺旋体,都可能造成传染。

三、梅毒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

梅毒分为先天性梅毒,也就是母婴传播;和后天性梅毒,也就是性行为传播。

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获得性梅毒也就是后天性梅毒,早期梅毒患者是传染源,95%以上是通过危险的或无保护的性行为传染,少数通过接亲吻、输血、污染的衣物等传染。

没有治疗的梅毒患者,在1-2年内,传染性最强,各种性行为或共用工具等均会传播梅毒。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基本上就没有传染性了。

四、梅毒可能出现哪些表现

1、先天性梅毒

早期可能出现:婴儿瘦小,皮肤松弛、貌似老人,全身淋巴结肿大,皮肤损害,呈水疱-大疱型皮损或斑丘疹、丘疹鳞屑性损害。可发生骨软骨炎、骨膜炎、多有肝、脾肿大、血小板减少和贫血。

晚期可能出现:骨、齿、眼、神经及皮肤的永久性损害,马鞍鼻、郝秦森齿等、角膜炎、神经性耳聋、神经系统表现异常、脑脊液变化、肝脾肿大、鼻或颚树胶肿、关节积水、骨膜炎、指炎及皮肤黏膜损害等。

2、后天性梅毒

一期梅毒:硬下疳,好发部位为阴茎、龟头、冠状沟、包皮、尿道口;大小阴唇、阴蒂、宫颈;肛门、肛管等。也可见于唇、舌、乳房等处。部分病人出现腹股沟或近卫淋巴结肿大,可单个也可多个,肿大的淋巴结大小不等、质硬、不粘连、不破溃、无痛。

二期梅毒:梅毒疹,有全身症状,侵犯皮肤、黏膜、骨骼、内脏、心血管、神经系统。可能出现发热、头痛、骨关节酸痛、肝脾肿大、淋巴结肿大。部分人出现黏膜损害,发生在唇、口腔、扁桃体及咽喉,为黏膜斑或黏膜炎,有渗出物,或发生灰白膜,黏膜红肿。

三期梅毒:树胶样肿常发生在小腿部,为深溃疡形成,萎缩样瘢痕;发生在上额部时,组织坏死,穿孔;发生于鼻中膈者则骨质破坏,形成马鞍鼻;舌部者为穿凿性溃疡;阴道损害为出现溃疡,可形成膀胱阴道漏或直肠阴道漏等。侵犯主动脉弓部位,可发生主动脉瓣闭锁不全,引起梅毒性心脏病。也可发生梅毒性脑膜炎、脑血管梅毒、脑膜树胶样肿、麻痹性痴呆。

五、哪些人容易感染梅毒如何治疗?

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者,多伴侣、滥交者,男-男者,感染HIV者这些人群风险增加。

梅毒不能自愈,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是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

六、预防是关键

切断传染源,已经确诊者,一定要避免传染行为;切断传播途径,洁身自好,做好个人防护,不亲密解除,不使用共用物品。

未婚的感染梅毒者,最好治愈后再结婚,做好婚检和产检。

之前,我们称梅毒为花柳病,那自然此病多发于花街柳巷之所,好发于寻花问柳之人!故远离花街柳巷场所,莫作寻花问柳之人,才能远离花柳病,才能远离梅毒!

30岁不想结婚是有心理疾病吗?

对于你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只要不违反法律道德,我们都应该尊重。

第二,一个人是否步入婚姻,和年龄没有关系,更不是心理疾病在作祟,只是个人自己的选择罢了。

得了精神分裂症没结婚,有生理需求怎么办?

感谢邀请!得了精神分裂症,还没结婚,有生理需求怎么办?生理需求,真的不丢人!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要划分为五个层次:从最低级到最高级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一,生理需要:指的是我们的衣食住行,目的是维持生命活动,具体可包括对事物、水、空气、睡眠和性的需要。

二,安全需要:指的是人们追求安全、稳定的环境,使个体免受焦虑恐惧困扰,比如,刚出生的婴幼儿时刻离不开母亲,是因为一旦分开他就会产生不安全感。

三,归属和爱的需要: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上,不是单一的个体,所以,需要建立他自己的人际关系网,并渴望在其中获得某种地位,又叫社会需要。

四,尊重需要:具体可理解为个人的自尊心,个体希望获得某种认可,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相反,缺乏尊重会使人感到自卑,进而使处理问题的能力下降。

五,自我实现的需要:人们希望通过自己的能力实现某种愿望,样才能使生活富有创造性。

这五个需要当中,通常低层次的需要实现后高需求才容易产生,越低层次的需要当然越可能实现,而占优势的需求最可能影响行为,这就导致了为什么有些人成为亿万富豪,有些人成为了杀人犯。

对于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患者来说,建议还是配合治疗,力求达到治愈状态

我们都知道精神分裂症的严重性,患病后会影响患者的认知、情感、思维、人际交往等,还会使其社会功能下降,一些患者可能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使患者看起来,有点反应迟钝,甚至呆傻状态,其实,这是由于药物作用到一定程度上导致大脑内多巴胺受体被过度阻滞所致,当病情好转逐渐减少药量后,副反应随之减轻。

《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性精神疾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同时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所以,当精神疾病处在发病期而不是缓解期时,即使有结婚对象,法律也不会允许。

当患者的精神症状被大部分控制后,如果能够通过自我努力,能工作,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这时,允许患者恋爱,结婚,当然,生子问题另行考虑,毕竟精神疾病遗传倾向较高,尤其对于患者来说,即使维持期也需要服药,而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但是,精神疾病结婚的例子还是很多的,在夫妻双方商议好的前提下,结婚又不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对于我个人来说,是鼓励这种现象的。

综上,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来说,或者其他某些重性精神疾病,只有积极配合治疗,待病情稳定后才可以实现自我的下一个需求,过早结婚、或者隐瞒都是对自己和家庭不负责任的态度。题主不必过于悲观,我身边的患者有很多经治疗已经恢复接近正常,在坚持服药维持治疗下,个人生活基本如常人无异,希望你也能成为这其中一员。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请继续关注后续内容!

马上结婚了查出女方生病,婚不结了有错吗?

马上结婚查出女方生病,婚不结了要看她患的是什么病,若能治好的,可经治疗病愈休养一段时间后,把婚期往后推迟一段时间后再结婚。

如果她患了不治之症,双方感情好,不结婚她自己也能理解,你应陪伴在她身边,直至走完人生的终点为止,然后再送她最后一程。

无论女方患的是什么病,你们已到谈婚论嫁了,暂时或者永远都不能再结婚,你並没有什么错,但是你们毕竟恋爱,互相相爱一场。

我认为作为男人,出于良心和人道主义,都必须竭尽全力,去关心照顾她,才合乎做一个有情有义的男子汉。

关于婚姻法规定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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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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