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含仲裁协议的案件,开庭以后该怎么处理
法院受理含仲裁协议的案件后,会驳回原告的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六条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
(二)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
(三)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签了仲裁协议,是否不能起诉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钟延成律师为您解答:
(一)《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二)《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申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48条体现了这一内容:“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申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有应诉答辩的,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三)综上所述,如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且条款有效,则与该合同有关的纠纷应当通过仲裁途径解决,人民法院对此不再享有管辖权。
劳动仲裁,一定要有劳动合同
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资料都可以申请仲裁,不一定非得劳动合同。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有:工作卡、工牌、工资条、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同事证明、排班表、考勤表、工作指令等,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都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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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要不要告诉公司
跟公司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以后,可以跟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也用不着要告诉公司了,劳动仲裁机构会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公司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到仲裁机构来开庭审理。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交社保为什么劳动仲裁不受理
社保要找社保局,劳动仲裁管理范围就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比如单位解雇员工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晚签订的问题。
而涉及到社保或者工伤都是需要到专门的社保机构受理处去投诉,这些是分的很清楚的,每个受理部门都不一样,提前了解清楚。
人民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前,破产可否请求撤回破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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