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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仲裁(既有仲裁条款又有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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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3 14: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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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星蕴

提请仲裁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得区分是商事仲裁还是劳动仲裁,因为二者在日常中都是简称为仲裁。

猜测这个问题应该是问的商事仲裁吧。一般情况下,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候都会约定一个争议解决,常规的写法是提请法院裁决,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会写成提请xx仲裁委进行仲裁。仲裁的优势就是效率高,但劣势就是价格非常昂贵。

仲裁者是什么

仲裁者是指因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纠纷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并受仲裁裁决约束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仲裁程序中,仲裁当事人就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仲裁当事人具有如下特征:

1、是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

2、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是仲裁代理人。

3、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即是案件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4、受仲裁裁决的约束。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仲裁在古代是什么意思

仲裁,即民商事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是专门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民商事纠纷的机制。仲裁源于古代氏族部落首领对内部纠纷的居中公断,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中就有

仲裁当事人怎么叫

仲裁双方叫当事人,审案子的是仲裁员,记录的叫做书记员,简单明了如实的围绕证据三性来证明案件事实就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哪些案件可以仲裁

仲裁的范围,即仲裁可以解决争议的范围,也就是争议的可仲裁性问题。我国《仲裁法》第2条、第3条与第77条对仲裁范围从不同角度作出相应的规定。

(一)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

《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通常是指因侵权而产生的财产权益纠纷。也就是说,可以根据仲裁法仲裁的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1.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性,如果当事人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非平等性关系,则该争议不能申请仲裁。

2.仲裁事项具有可处分性,也就是说,当事人只有对具有可处分性的事项,才能通过签订仲裁协议的形式将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3.争议内容具有财产性,即当事人可以提请仲裁的事项一定是基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产生的争议。

(二)不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

根据《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这类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这种以人的特定身份为基础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一旦产生,往往就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对其争议也需要通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才能解决,因此,这类纠纷不得仲裁。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这里主要涉及国家各类不同机关之间权力的划分,其中,行政机关是国家专门设立的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机构,对于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当事人不得协议交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3.

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与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适用仲裁法。此外,从我国关于劳动争议以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的其他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看,这两类纠纷案件应当仲裁,而且,仲裁是提起相应民事诉讼的前置性程序,即只有经过仲裁解决,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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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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