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的一位姓郭的老师傅在厂里就爱慕一个女工。退休后,他终于与那丧偶的女工走到一起。在将要结婚时,他问我:“找后老伴,房产会不会是个问题?”我说:“可能是。”他说:“我两个子女都有房子住。”我说:“虽都有房子住,还可卖钱平分。”尽管我指出日后问题,但他还是照旧与那位女工结了婚。婚后,两子女并没啥要求。后来他意外身亡,两子女登门向他后老伴要房产。扬言说,他们才有权继承房产。于是,官司打到法院,法院把房产断给后老伴。只有在后老伴另走嫁人时,老郭的子女才有权收回房产。
由此,我想:老郭在生前也许想到这场纠纷。幸好这场纠纷的结果并没倾向于老郭的子女。其实,老郭后老伴跟老郭图他啥?图钱,他没有,只有房产,就冲这房产才嫁给老郭。老郭要是没这住房,她肯定不会嫁,不会跟他住露天地。
这事告诉我们,有的子女父亲在世,表面上装作孝心,一切顺从父亲。父亲一过世,马上拉下脸,与继母翻脸。其实,这是大不孝之表现。人,不能用得着时,才认后母。不用,就视为仇人。我有个邻居的子女在这方面做得就挺好。他们父亲去世后,后老伴独住屋里说害怕。于是,这家子女又花钱给她买了一套离着他们近的住房。这让老人很欣慰,其子女说:“不能白用老人伺候我父亲,我父亲的房产理应让后老伴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