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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是指?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是指什么意思

  • 房地产法
  • 2024-10-25 09: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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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星蕴

什么情况下是终审仲裁

终审仲裁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经过一系列的争议解决步骤后,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其他解决方式无效时,将争议提交给仲裁庭进行最终裁决的情况。通常情况下,终审仲裁是在双方已经进行了初步仲裁、调解或者其他争议解决尝试后,仍然无法解决争议的情况下进行的。终审仲裁的裁决具有最终和终局性,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合同中约定了仲裁,但不经仲裁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合同中约定了仲裁,不经仲裁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六条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

2、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

3、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仲裁公告哪里查询

如果是劳动仲裁公告,在所在地劳动仲裁内网能看到。因为劳动仲裁裁决书属于保密资料,其它网站是查不到的。

2、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2.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

3仲裁前的准备

(1)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除,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3)调查取证。

4.仲裁审理:

(4)拟定仲裁方案。

(1)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汉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

(2)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

总而言之,劳动仲裁书裁决之后当事人会收到裁决书,在拿到裁决书后如果你对具体的内容存在疑问,可以及时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于2023-01-16

仲裁员不公平怎么处理

仲裁员裁决不公平,可以申请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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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2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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