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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被告,劳动争议仲裁被告上级领导

  • 房地产法
  • 2024-10-22 1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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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星蕴

劳动仲裁后被告无力偿还怎么办

劳动仲裁后被告无力偿还。拿着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到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的执行部门会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清查,如果没有资产可偿还,会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甚至做出司法拘留的措施。

劳动仲裁可以追加一个被告吗

可以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是可以被追加成为被申请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劳动仲裁反诉怎么处理

1、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可以在劳动仲裁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2、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4、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一审中被告否能够提出反诉,存在争议,一般一审被告有权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

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六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仲裁当事人怎么叫

仲裁双方叫当事人,审案子的是仲裁员,记录的叫做书记员,简单明了如实的围绕证据三性来证明案件事实就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劳动仲裁主体不符怎么解决

可以提出异议。单位主体或劳动主体有问题,就是被告的单位、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相对应的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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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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