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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仲裁时效(不签订劳动合同仲裁)

  • 房地产法
  • 2024-10-14 08: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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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星蕴

劳动仲裁时效中止和中断怎么理解

劳动仲裁时效中止和中断是指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时效期限暂时停止或中断,对于劳动争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1.中止时效是指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的某些特定情况下,时效期限暂时停止计算。比如,当一方提起劳动仲裁时,如果对方提出调解申请,则劳动仲裁时效会中止,直到调解结果出来或调解终止。2.中断时效是指劳动争议进入特定程序后,时效期限暂时中断,重新开始计算。比如,如果劳动仲裁案件进入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阶段,劳动仲裁时效会中断,直到诉讼结束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限。总结:劳动仲裁时效中止和中断是为了保障劳动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中止和中断时效让双方在特定情况下有更充分的时间来解决争议,使得争议的处理程序更加公平和合理。

劳动仲裁时效过了三年怎么办

一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而耽误了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了申诉的权利,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产生的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生的情况。“其他正当理由”则范围很宽,例如当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员会而向其他部门申诉延误时效或者生病,或者童工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等,至于“理由”是否正当,则应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3)申诉时效届满还要查明有无申诉中止的情况。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不超过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

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应分以上三种情况处理。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很多,劳动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一个较好的解决方式,在实践中很多劳动者都选择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那么劳动者该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呢,如果过了劳动仲裁时效怎么办,劳动仲裁委员会还会受理这一劳动争议吗,如果不受理的话能不能直接起诉呢,这样的问题不妨请教专业的律师,更可以请律师帮忙申请劳动仲裁。

有辞职信,单位未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争议时效怎么算

先看法条:《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所以,你这个问题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仲裁基本会受理,但赔偿的话基本不会得到支持。

那么,你可以在仲裁裁决后15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同样会遇到问题,造成的损失怎么证明和举证,这个难度比较大。所以,建议是,如果没啥损失的就放弃追溯,如果确有损失证据充足的话,做好起诉、强制执行的心理准备,预计没有3-5个月不会有啥结果的。

以上是个人建议,希望能帮到你。

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现在要劳动仲裁了,该怎么办

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现在要劳动仲裁了,该怎么办?

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一段劳动关系开始的时候单位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好工资报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重要的信息。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是有相关明确规定的。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就是存在违法行为的,针对单位的侵权行为,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保障监察进行投诉,或者去仲裁你们之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订合同。

一旦劳动者投诉,单位要面临的就是支付劳动者超过一个月至不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大概计算一下,如果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是五千元,工作了10个月,那么单位在已经支付了每个月五千元工资的基础上还需要支付5000*9=45000元的工资赔偿。对小企业来说,还是得不偿失。

所以,虽说单位和劳动者比起来是强势的一方,但是也不要在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还保持着这么的强势。同事一场,遇事儿好商量,毕竟对劳动者老说,申请监察和仲裁都是不愿意的。

单位解除职工未将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本人,存在仲裁时效吗

员工与单位发动发生劳动争议,他的仲裁时限是有时间规定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个实效点的计算,是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或者是员工应当知道劳动之争议发生的时间起计算。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在这里也要说明一下,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没有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及时送达给员工本人,那么这种解除在仲裁时一般是不予认定的。但是也有一种情况例外,在入职时一般都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合同上都会有一条与员工的约定,既由员工提供真实的家庭住址,方便今后企业文件资料的邮递。如果员工在家庭住址变更以后,没有及时将地址信息告诉企业,由此导致企业按照合同上的地址给员工邮寄资料而员工没有收到,从而导致邮件被退回企业的,那么票据上的退回时间即视为送达时间,这个后果最终是需要由员工个人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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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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