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主要主体是谁
仲裁庭和法院,由于仲裁机构和法院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以及不同国家关于仲裁协议效力要件规定的不同,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结论也是不一样的。
当事人毫无疑问是提出异议的主体。在仲裁程序中,通常是被申请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裁决做出后,在裁决的异议和撤销阶段,通常由撤销申请人提出;在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中,通常由被申请执行人提出。
商事仲裁机构设置规则
一、商事仲裁庭的组成规则是什么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分别选定一名仲裁员;如果当事人未在上述期限内选定,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对于首席仲裁员,则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共同选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依照上述规定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当仲裁员拒绝接受当事人的选定,或者因疾病及其他可能影响正常履行仲裁员职责的原因不能参加案件审理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重新选定仲裁员通知之日起5日内重新选定仲裁员;未能在该期限内重新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二、选择仲裁员应当把握怎样的原则
按照《仲裁规则》,一旦当事人书面选择某个仲裁员后,如果没有仲裁员应当回避的充分理由,则无法再更改仲裁员。因此,双方当事人在作出选择时应十分谨慎,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的仲裁员应当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二是选择的仲裁员专业知识应当与案件相吻合,并有该领域的丰富经验和处理能力,以便迅速准确地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分清是非责任,提高仲裁的效率和办案质量。如果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员不是案件涉及领域的,例如选择了擅长房地产案件的仲裁员来审理股权案件,则仲裁员很可能难以胜任。
三是选择仲裁员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根据《仲裁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商事仲裁后执行中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吗
商事仲裁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但是如果在商事仲裁后执行中存在异议,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指当被执行人认为执行中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对其权益造成损害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如果商事仲裁的执行程序中存在违法行为,如执行裁决不合法、执行程序违法等,被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追求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同时,被执行人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如期履行有效仲裁裁决,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商事仲裁和诉讼只能2选1吗
商事仲裁和诉讼不是只能二选一,具体取决于情况。
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即已放弃了诉讼的权利。商事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是否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到哪家仲裁机构、由谁来主持纠纷的解决等,都可以由当事人来自主选择。而诉讼则实行级别、地域管辖,审判庭的组成也由人民法院指定。
因此,商事仲裁和诉讼之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商业仲裁是什么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商事仲裁因为在解决纠纷中具有快捷性、实用性、专业性和高效性,已成为国际通行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工程造价?仲裁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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