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6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军工”)拟与公司军工装备产业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科发共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科发共创”或“持股平台”)共同出资5,000.00万元新设上海泰豪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科创发展”或“孵化平台”),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其中,泰豪军工出资3,50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70%股权,合伙企业出资1,50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30%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持股平台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平台及孵化平台相关合资协议尚未正式签订,亦未完成注册登记,尚需有关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孵化平台未来孵化项目及相关经营状况、投资收益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拟设立军工产业孵化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军工装备产业对创新业务的孵化能力,探索培育和孵化创新业务的新机制与新模式,保障公司军工装备产业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军工拟与公司军工装备产业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出资5,000.00万元孵化平台作为军工装备产业创新项目孵化平台。该平台主要围绕军工行业新技术、新方向为公司培育新兴业务。其中,泰豪军工出资3,500.00万元持股70%,持股平台出资1,500.00万元持股30%。
公司副总裁潘红生先生拟任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平台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持股平台尚未设立,公司与持股平台在过去12个月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科发共创作为军工装备产业核心员工持股平台仅用于投资孵化平台,无其他主营业务,目前持股平台尚未设立暂无财务数据,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尚需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续将向公司军工装备产业内部核心员工分配份额。
潘红生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其拥有较为丰富的军工产业项目资源及企业管理经验,潘红生先生拟任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黎昌浩现任公司投资总监,拟任孵化平台总经理,拟为员工持股平台主要合伙人。除此之外,公司与持股平台之间在产权、业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合伙人均由现金出资,不存在向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其他董监高及关联方进行融资、资金拆借、股份代持或类似安排。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2.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设立孵化平台,泰豪军工出资3,500.00万元持股70%,持股平台出资1,500.00万元持股30%。
本次交易为新设公司,相关合资协议暂未签署,公司后续将推动相关合资协议签署及合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事宜。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设立军工产业孵化平台,有利于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孵化、培育军工产业创新业务,丰富产业布局,保障公司军工装备产业持续发展。
科创发展注册成立后将成为公司控股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孵化、培育军工产业创新业务,丰富产业布局,保障公司军工装备产业持续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原则,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8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12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琛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拟设立军工产业孵化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通过设立军工产业孵化平台,有利于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孵化、培育军工产业创新业务,丰富产业布局,保障公司军工装备产业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军工装备产业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科发共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共同出资5,000.00万元新设上海泰豪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军工装备产业创新项目孵化平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军工产业孵化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6,6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0%,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属正常购销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饶琛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5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12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为提升公司军工装备产业对创新业务的孵化能力,探索培育和孵化创新业务的新机制与新模式,保障公司军工装备产业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军工装备产业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科发共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共同出资5,000.00万元新设上海泰豪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军工装备产业创新项目孵化平台。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引入员工持股平台进行增资的议案》及《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约定考核并满足回购条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8,000.04万元回购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豪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本次股权回购便于公司整合智能电气业务与相关资产,有助于加快推进聚集军工的战略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78%股权的议案》;
为收回投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豪晟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3,400.00万的价格将持有的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78%股权转让于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控股股东成都芯睿投资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及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业务,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6,650.00万元。
关联董事杨剑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7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交易公平、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现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及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业务,公司拟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6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0%),本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册资本335,029.77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北京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法定代表人黄敏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信息技术、人工环境等领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2、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法定代表人黄代放,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数字创意及园区开发、股权投资等。
3、中内动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5年8月12日,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新公路339号1幢14层,法定代表人顾凯文,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各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4、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坊东路100号2幢305室,法定代表人顾雪平,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5、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
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资本150.00万美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定代表人廖锦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通信电源及配电系统、通信配套的产品、监控软件管理系统等。
6、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大街999号,法定代表人毛勇,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机械、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加工;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金属材料销售等。
7、南昌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汇仁大道266号4栋,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妍,主要经营范围为:科技企业的孵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
8、天津广播器材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3年6月5日,注册资本3,223.90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82号,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徐加更,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传输设备制造、设计、开发;雷达、广播、电视、音响设备、公安警械产品、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模具等。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中内动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天津广播器材有限公司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天津七六四通信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依法存续、资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租赁厂房及相关物业管理劳务、水电费用结算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交易协议。
三、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商品实行优先就近采购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和降低生产成本;销售商品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及提高盈利能力;向关联方租赁或出租办公厂房提供水电服务,提高了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2)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21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不依赖以上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1、本次交易经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剑先生、关联监事饶琛敏女士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6,6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0%,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属正常购销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有利于保持公司生产稳定,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表决程序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芯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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