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马晓芳 通讯员 郭建良)5月30日,记者从昌吉州社保局了解到,为应对疫情影响,做好特困行业纾困解难工作,今年,昌吉州对餐饮、零售等5个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据悉,今年5月初,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税务局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今年昌吉州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3项社会保险费中的单位缴费部分,这5个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继续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据介绍,此次缓缴政策实施期限较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的费款,最迟在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费款,原则上在期满后一个月内补缴到位。已缴纳所属期为4月份费款的企业,缓缴月份可以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已缴纳的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外,此次缓缴社保费政策还兼顾到了个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在2023年底前补缴即可,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截至5月30日,昌吉州共有14家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共计92.99万元。新疆四海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受益企业之一。“受疫情影响,今年旅游业不景气,我们的业务量也大大减少,缓缴社保费减轻了我们的压力。”该公司法人马占玫表示。
2022年延缓缴税政策(税收延期缴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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