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币圈”,从此再无“三大”。
12月15日,已经运营9年之久的火币交易所,正式关停中国大陆用户币币交易业务,并将于12月31日关闭人民币OTC业务。
笔者登录火币时发现,相关交易页面显示:尊敬的用户,您所在的国家和地区不支持当前服务,感谢您的支持。
此前,市场一度怀疑火币交易所将会玩出“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把戏。毕竟其他交易所包括另外的“两大”,一贯选择的应对方式都是:一方面宣布不对中国大陆用户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无法判断是不是中国大陆用户”。
在当前火热的行情下,面对每年至少数十亿元的净利润,火币创始人李林选择“激流勇退”,的确需要克服极大的贪欲,也出乎许多人的意料之外。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今年9月24日央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所产生的震慑力。
“924”公告后,以火币为代表的一批主要面向中国大陆用户的交易所,选择了全面关停清退,而某B、某O交易所则选择以新加坡为根据地继续“坚持”,至今面向中国大陆用户的交易业务均能正常进行。
这其中,B交易所由加拿大华人创办,目前长期居住在新加坡,似乎可以不受到中国法律的直接管辖;而O交易所创始人曾于去年被大陆警方配合调查并羁押一个多月,引发“停止提币风波”,然而今年6月,该创始人“神秘离境”,同样去往了新加坡。而据相关消息表明,此前的火币联合创始人杜某,Fcoin创始人张某,以及此前诸多“币圈大佬”,也都去到了新加坡。
继2010年开放赌场与博彩业之后,新加坡再次成为全球华人“虚拟货币”行业的“避风港”。
2008年底,中本聪写下比特币白皮书,2009年初,比特币正式面世。从中本聪的最初愿景来看,比特币是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其综合运用的共识算法、非对称加密、点对点传输等技术,无疑体现了人类在密码学和计算科学上的宝贵成就。2014年前后,Vitalik Butrin在比特币的基础上,以智能合约为核心,创造了以太坊。此后,人们将比特币、以太坊中所采用的一系列关键技术,统称为“区块链技术”。
比特币诞生后,相继出现过莱特币、狗狗币等“仿盘”产品,直到以太坊提出“智能合约”这一理念后,“发币”的门槛被大大降低,虚拟货币也不断“泛滥成灾”。从本质上来看,比特币作为一项新的发明,具备一定意义的“收藏价值”,然而其无论从技术上还是法理上,很难成为一种真正意义的“法币”。而当前区块链技术除了“发币”之外的应用与落地,尚处于探索之中。
而纵观当前的整个虚拟货币行业,其基本的商业模式实际上只有两种,即:开交易所与“发币”。
其中,交易所的主要盈利来源为交易手续费与收取“上币费”。在交易方面,通常有现货交易与合约交易两类,其规则大致类似于股票交易与期货交易。然而,这是一个几乎没有任何监管、也缺乏有力规则的“蛮荒市场”。所谓交易,几乎等于“赌博”、“买大小”,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其中的作用基本等同于“赌博工具”,而所谓交易所,基本上相当于“赌场”。
另一种资本“喜闻乐见”的收割方式就是“发币”,随着智能合约的诞生,“发币”的成本降到了数百元。有时候,只要一个所谓“白皮书”,一个不知所云的概念,即可以“融资”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继而通过所谓“市值管理”暴涨暴跌,吸引上亿的资金参与,最后无论是“软着陆”还是“硬着陆”,基本上难逃“归零”的命运。
在“发币”的历史,资本创造了无数的概念与“风口”,而归根到底都是为“发币”:ICO=集资+发币,DeFi=金融+发币,链游=游戏+发布,NFT=图片+发币……
除了部分被蒙蔽的“新韭菜”,其实不少参与者对此也心知肚明,他们所抱的心态无非是“搏一搏,单车变摩托”。毕竟,市场上不时出现的,百倍、千倍的暴富神话,无时不在撩动人们的心弦。
在整个市场上,“中国韭菜”基本上处在“食物链底端”。
据市场数据显示,整个中国地区的虚拟货币参与人数与资金占到整个市场的50%以上,其中,此前所谓的“三大交易所”,整体上中国用户占比超过70%,个别交易所中国用户占比超90%。
而从“三大交易所”的盈利数据来看,据市场人士分析,其中某B交易所今年上半年的净利润超过50亿美元,全年净利润可能超过100亿美元。整个交易所行业2021年从中国用户手中赚走的“利润”,可能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
在一个零和博弈的市场上:彼之利润,吾之国民财富。同时,由于所谓的交易所都“开设在海外”,意味从不向中国纳税,也绕开了中国的金融监管与外汇管理。
以“发币”形式的财富掠夺,情形更令人触目惊心:2020年,江苏盐城侦办的Plustoken案件涉案金额超过400亿元;马来西亚“MBI”案件预估涉案金额超过千亿。此外,仅笔者了解掌握的,预估涉案金额超过10亿尚未侦破的“海外发币收割”项目,不下20个。
此前,中国的比特币、以太坊“挖矿”产业,曾经一度占到全球算力的60%以上。然而,在中国矿场大量兴起前,比特币已经产出了70%以上,以太坊也以私募的形式产出了绝大部分。中国耗费大量电力挖出的比特币、以太坊,更多是为他人作嫁衣裳、抬高市场价格,同时为英特尔等芯片公司,带来了大量的收入。
自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比特币最高上涨了20倍,以太坊上涨了50倍,整个虚拟货币市场也膨胀了数十倍。与此同时,美元在这一时期超发了30%以上,超发的美元中,有不少进入了虚拟货币市场,并隐蔽地向全球输送。虚拟货币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美元蓄水池”的作用,这也是美国监管机构对虚拟货币“暧昧不清”的根源所在。
从当前情况来看,虚拟货币已经成为西方金融资本掠夺全球财富的重要工具。而中国老百姓辛苦做工生产的实体产品,其中一部分正在间接换回一堆类似赌博筹码的虚拟货币,其影响程度堪称“新鸦片战争”。
对于虚拟货币带来的危害,我国政府早有察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过3个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重要通知。然而,从法律上来看,这些通知甚至算不上部门规章,在法律层次和法律效应上十分有限,在具体执行层面上更是标准和力度不一。个别地方的个别官员,出于利益,甚至成为虚拟货币产业的“保护伞”,如今年曝光的江西抚州超大型“比特币矿场”案件。
即使是在今年“924”公告后,国内虚拟货币的炒作氛围整体有增无减。虽然火币“悬崖勒马”,彻底退出了中国大陆市场,其他交易所却毫无“收敛”之意。同时,随着所谓“去中心化交易所”的兴起,虚拟货币的炒作方式更趋隐蔽。
在整个虚拟货币行业中,核心链条是法币OTC业务:即将虚拟货币(主要是泰达币等美元稳定币)兑换为人民币,或者将人民币兑换为虚拟币的业务。这一业务尽管有了一定的限制,然而目前在某B和某O交易所仍然可以十分方便的操作。
法币OTC业务非常类似赌场上的“洗码”,而泰达币(usdt)是目前虚拟货币市场的主要“筹码”。可以这样说,只要人民币依然可以方便地双向兑换泰达币,通过虚拟货币对我国国民财富的掠夺,就很难以杜绝。
我国有关部门应当深入调研虚拟货币对我国国民财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带来的重大负面影响,加快建立健全打击机制,坚决切断OTC业务链条,像反“电诈”一样打击虚拟货币犯罪。同时,对于境外机构在我国攫取的财富,应当加强国际司法合作与跨境追讨,争取挽回税收、金融等方面损失,维护我国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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